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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向160名尘肺煤矿工人发放188万执行款

2016-12-07 14:38 编辑:TF003 来源:网络

2016年12月7日讯,今天上午,房山法院向160名尘肺病煤矿工人发放了188万余元的执行款。这些工人2010年之前曾在房山曹卫煤矿工作,煤矿关停后,他们被确诊为尘肺病。2012年,每名工人得到一笔工伤保险补助金,但他们并未收到全款,经过四年的追讨和诉讼,直到今天,他们拿到了剩余的188万元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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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的案款发放现场,法院安排了六组人员,分别向160名工人发放案款。据现场一位来自河北涞水的工人介绍,他们中还有人来自河南、四川等地,年纪大的60多岁,均曾在房山史家营曹卫煤矿工作。“我在煤矿干了3年,最后被确诊为煤工尘肺一期,像那些干了六七年的,都是比较严重的煤工尘肺二期、三期。”据这名工人介绍,2010年5月,煤矿被政府关闭,自己和工友陆续被确诊为尘肺病。之后,煤矿工人的尘肺病被认定为工伤,其中占大多数的尘肺一期工人被鉴定为伤残等级七级。“我们一期的重活都干不了,二期、三期都丧失了生活能力。”

2012年1月,煤矿委托北京市史家营资产经营中心(下称资产经营中心)与尘肺病工人签订《协议书》,约定根据工作年限和伤残等级,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1万到30多万元不等。

协议签订后不久,工人分别陆续收到大部分款项,但每名工人都有1万元左右的尾款未支付,资产经营中心以自己“不应承担责任”为由拒绝继续给付。

之后,这些工人数次向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尘肺办公室,以及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张权利,要求资产经营中心按协议约定款项支付余款,但均未成 功。

去年3月,160名工人向房山法院提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诉讼,他们追讨尾款的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之后,他们又向房山法院执行局申请对被告的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等多方的努力,他们终于拿到了追讨4年多的血汗钱。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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