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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蠡之见:“120”配齐担架工刻不容缓

2016-12-26 15:05 编辑:TF003 来源:网络

上周末,120急救人员不搬运患者的新闻又一次成为讨论热点。据多家媒体报道,12月17日,家住河南漯河、72岁的李老太在家中突发心脏病,急救人员赶来后看到老人体重80多公斤,行动不便,表示“抬不动老人”,随即离开。急救人员说,他们是救死扶伤,但不是“老搬”(搬运工),还拿出一张单子让邻居们签字证明他们出车了,邻居们拒签,随后120救护车就驶离了小区。情急之下,热心邻居拨打110报警,4名警员赶赴现场,最终通过轮椅将老人送上了警车,然后一路护送她进了医院。目前,老人已经脱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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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老人在当地4位民警的帮助下被送往医院,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

记性好的人恐怕也很难算清,类似新闻到底是第几次出现在大众视野中了。随便一想就能回忆起来的,就有去年“南航急救事件”中,当事人不得不忍着剧痛等候机组人员和急救人员讨论到底谁来搬运他下飞机;而在今年夏天,本市一名八十多岁的老人也遇到了同样的“谁来搬”的问题。

在一轮又一轮的讨论中,人们首先关注到我国的“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而国家卫计委在2013年10月讨论通过、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第二十条规定“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一)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处理;(二)对患者进行通气、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初步救治;(三)搬运、护送患者;(四)现场心肺复苏;(五)在现场指导群众自救、互救。”

但令人遗憾的现实是,在很多地方,120救护车上都配不齐担架工。纵观各类关于“谁来搬”的报道,基本上到场救护车的配置都是一个司机、一个护士、一名医生。这样的三个人如果取到的患者家是平房或者有电梯还好办,如果是只有楼梯或者电梯狭小,让他们除了抢救之外再承担搬运的工作,确实有点勉为其难。事实上,在漯河这条新闻的报道中也明确提到,后来是四个身强力壮的警察通力协作才把老人搬下楼。更不用说,搬运患者还有一定的风险,对于没有接受过专业医疗救护训练的普通人来说,他们的随意搬动,会让患者发生体位、体态的变化,也许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

那么,为什么配不齐呢?各地由各地的理由,总的来说无外乎编制不足、资金不到位等等。但是也必须看到,在2013年,石家庄市就已经成为全国首个由政府全额出资,为市区23个院前急救站点配备专职担架员,向市民提供免费院前急救搬抬服务的城市。石家庄能做到的事情,其他城市是不是也可以借鉴并看齐呢?

老、病和死,是每个人每个人都要面对的无常。现在社会老龄化严重、老人空巢化趋势明显,“谁来搬”只是120要面对的复杂局面的开始。卫生管理部门、医院等相关各方最好能及时厘清责任、明确院前急救过程中的短板、真心实意投入人力财力为百姓服务。人命关天,谁的命都是天大的事。(张丽)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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