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社会

被称为“泡妞专家” 陈凯歌起诉三网站

2017-01-11 14:31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1月11日讯,因认为新浪微博用户“白云扒卦”、网易用户“心悦白云(真)”、凤凰博客用户“心悦白云”发布文章严重贬损其声誉,导演陈凯歌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分别状告平台运营商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海淀法院现已受理这三案。

资料图 陈凯歌 白继开摄

据陈凯歌称,上月他获知“新浪微博”网站中昵称为“白云扒卦”的微博用户自2016年2月至12月共发布12篇涉及陈凯歌的微博,“网易新闻APP”中昵称为“心悦白云(真)”的网易用户从2016年8月至12月共发布10篇涉及自己的文章,“凤凰博客”网站中昵称为“心悦白云”的博客用户自2016年1月至12月共发布16篇涉及他的博文。这些文章包含诸多针对陈凯歌进行人身攻击的诽谤、侮辱性言论,如“这辈子被导演陈凯歌害惨了,当年和陈凯歌同居8年,都到谈婚论嫁地步,想要享受齐人之福”、“堪称猎艳高手,泡妞专家”等。

陈凯歌认为,以上网络用户未进行任何求证,对他及其家人进行无端猜测与抹黑,利用互联网肆意捏造、传播虚假信息,对陈凯歌及其家人肆意诽谤,严重贬损其声誉,自己因此蒙受各方众多误解和质疑,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构成对自己名誉权的严重侵犯。根据《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义务根据原告诉求向法院提供该侵权用户的详细身份信息,供原告依法追究该新浪微博用户的法律责任。

陈凯歌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分别向他提供上述用户的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及地址等,同时分别申请追加为本案共同被告;判令上述用户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合理开支合计22万元。如三被告不能提供上述用户身份信息,则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分别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目前,海淀法院正对这三起案件进一步审理。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林靖 通讯员 成菲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