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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诉某博主名誉侵权案胜诉 获赔25万6千元人民币

2017-01-13 10:40 编辑:admin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1月13日讯,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朝阳区人民法院就京东集团CEO刘强东及京东公司诉天津商业大学讲师王伟(新浪微博账号:“王博士的精神家园”)名誉侵权案做出了宣判,判处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并要求被告通过其微博发布致歉声明十天并赔偿刘强东及京东公司合计二十五万六千元人民币。至此,引发外界关注的“刘强东诉造谣博主”一案尘埃落定。

京东集团CEO刘强东及京东公司诉造谣博主名誉侵权案胜诉。(资料图 贾中山/摄)

原告刘强东、京东公司诉称,2015年年初,被告王某通过其在新浪微博账号“王博士的精神家园”上连续发布了数十条微博,内容针对刘强东与章泽天(网络称呼为“奶茶妹妹”)恋情及分手事件,捏造事实,多次发表对二原告的不实言论,侮辱及诽谤二原告。王某编造刘强东与章泽天恋爱目的在于消费章泽天的名气,是京东公司在上市前的炒作,还将刘强东删除私人微博与敏感事件恶意关联。“南京市委书记被抓,奶茶妹妹的老爹被牵扯进去了,目前已经被控制。京东连忙撇清关系,删微博。世态炎凉啊”。此外,王某编造章泽天向刘强东索要3000万元作为分手费的消息。

根据判决书所示,自2015年年初,被告通过其在新浪微博账号“王博士的精神家园”上连续发布数十条微博,针对原告捏造事实、发布不实言论。法院认为,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被告的言论没有基于事实基础,并引导社会公众对原告产生了负面影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故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就法院判决,刘强东及京东方面的代理律师周俊武表示:公众人物与普通公民同样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的保护。任何捏造事实之人都需要对自身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通过微博等自媒体手段散布谣言的成本很低,而信息的扩散速度却大大加剧,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更加恶劣。本案的宣判说明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判决对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的行为做出了严厉警示,也呼吁更多公民在受到谣言伤害时, 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反击网络暴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周律师同时表示,经与代理人沟通,本次胜诉所获的赔偿金将全部捐赠于公益事业。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孟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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