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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条例三大焦点 专访参与修订条例的人大代表李鸿江、张健

2017-01-17 16:36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1月17日讯,作为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委员、体育组组长,市人大代表、首都体育学院党委书记李鸿江参与了从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修订《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到提交审议的全过程,在他看来,在全民健身方面,北京是一贯走在全国的最前面。

“2006年时,北京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了地方性的全民健身条例,先于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层面的全民健身条例,这说明北京在全民健身这一块儿是很有前瞻性的。”李鸿江说。

焦点1
健身要有地方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体育场地、设施按照资源共享、互惠互利、互助合作的原则,对专项的健身社会组织、健身团队和本社区的健身社会组织、健身团队有序开放。”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三年前,《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启动修订。在调研的过程中,李鸿江发现了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种种现实问题,“第一,可供市民和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场所太少了;第二,小区内的体育活动场所有规划却没有建设,或者建成之后擅自改变了用途和功能;第三,体育文化相对滞后,人们缺乏健康生活方式的知识和涵养。”

市人大代表、北京体育大学社会体育系主任张健认为,《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的修改,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解决老百姓健身场地设施缺乏的问题。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要达到2平方米,但现在只有1点多,差得比较远。”张健表示,新修订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如企事业单位的健身场地向老百姓开放、建成小区内全民健身场所的开辟等。

焦点2
鼓励健身服务业发展

“本市鼓励、支持、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发展多种项目、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依据规划建设健身休闲产业园区,提供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促进健身服务业发展。”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五条

张健认为,在我们国家启动休闲和健身体育产业背景下,《条例》对健身服务业的发展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最新的数据显示,2015年体育产业占GDP比重达到0.8%,而这0.8里面体育制造业还占到了60%以上,体育服务业的比重还是非常少。在发达国家,制造业和服务业大约是1比3的比例。”在张健看来,在我国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供给侧改革的大潮中,体育产业也应该贡献自己的力量,推动体育服务业的发展,“我个人的想法是政府能不能给体育企业一些优惠政策?像文化产业营业额在一定数额以下的企业还有税收优惠,体育企业能不能也有类似的优惠?”

除此之外,张健还认为,中国应该发展自己的体育IP。“体育是以项目为载体的,一个项目就是一个IP。28个奥运体育大项,没有一个是中国发明,都是外国人发明的。我认为咱们应该研发中国自己的原创体育项目,往全世界去推广,比如韩国全力推的跆拳道。”

焦点3
学校体育教育必须重视

“中小学校应该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指导学生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八条

因为常年从事体育教育工作,李鸿江对全民健康尤其是青少年健康非常关注:“我们国家青少年体质连续20多年下降,速度素质、力量素质、耐力素质都在下滑,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

青少年的身体健康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未来最核心的竞争力,“少年不强,民族何强?民族不强,国家何强?青少年身体素质的下降,甚至导致了我们国家征兵标准的连年下降,这是一个事关国防的问题。”李鸿江表示,缺少了体育的教育是不完善的教育,并且体育教育一旦错过很难挽回。

张健认为,学校体育不仅是强身健体,更能起到黑板上起不到的教育作用。“比如说你在黑板上写爱国,学生可能不理解,但出国比赛升国旗,他就知道什么叫爱国了。再比如平等,有的孩子坐宝马上学有的孩子骑自行车上学,你怎么跟他讲平等?但一上篮球场,进球都有奖励、犯规都有处罚,这就是平等。挫折教育、团队教育都是能在体育教育中进行的。”

原标题:专访参与修订条例的人大代表李鸿江、张健

全民健身条例三大焦点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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