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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预付费美容卡仅半年就人去楼空 跑路法人时隔三年被揪住

2017-02-07 10:12 编辑:TF005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2月7日讯,“我的美容卡内还剩两万多块钱,没用几次,再去的时候会所居然跑路了。”李女士花了两万余元在红门国际会所办理了美容卡,在体验了一些赠送的服务后,李女士便因工作繁忙没有光顾。半年之后,当她再次来到会所时发现,那里已经人去楼空。

卡上的钱还在,办卡的店却没了,与李女士一样,许多消费者也曾遭遇过办卡商家突然“蒸发”的痛苦。不过,几年后,李女士意外发现,同一个法人正在经营其它项目。

办卡半年后人去楼空

在一次逛街时,李女士的手中被塞进了两张广告,一名年轻的女孩跟在她的后面,奉承地夸赞着她的气质好、皮肤好。塞进李女士手中的是大屯里附近一家名为红门国际会所的美容美体机构,李女士停下了脚步,边听介绍边看着手中的广告单。

缴纳一笔费用成为会员后不仅可打折,还可以获赠很多额外的项目。李女士走进了会所,看到该店装修富丽堂皇,技师服务也较为专业,她开始有些心动。“我和一个朋友就每人办理了张会员卡,每张卡价值19900元,可以获得5万元的服务,还赠送一些别的服务。”李女士同时办理了自选体验卡等,共计2万余元。

办卡后,李女士在会所中使用了两次赠送的服务,并未对卡中余额进行消费。“当时感觉还是挺不错的,服务也挺好,环境也挺好,也挺私密的。”前两次的体验,让李女士对会所好感倍增,此后因工作繁忙,她便没有再去会所做美容。

直到半年之后,当她再次来到会所的时候,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曾经金碧辉煌的会所已经大门紧锁,只有一张告知书贴在门上。“因租赁方撤离,双方租赁关系解除。即日起该房屋已由房东收回。请有关人士未尽事宜直接与红门女子会所有关人士联系。”

“这时候我们才知道这个地方黄了,从办卡到跑路只有半年多的时间。”一名保安告诉李女士,几天前就有人开始将会所内物品搬离,而后便关门跑路。

跑路法人已经营它项

此后的两年多时间中,李女士无法联系到红门国际会所的工作人员,卡中的钱款也一直无法被返还。大屯工商所一名工作人员证实,红门国际会所的法人经过多次变更,经营项目也发生了改变。

北京晚报记者调查发现,2015年5月29日,红门国际会所变更为一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发生改变。在同年7月7日,将注册资本由此前的10万元,变更后变成8000万元。

2016年下半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女士发现红门国际会所的法人在经营其它项目。一家名为领秀阳光国际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与红门国际会所出资人相同,而领秀阳光并未变更,属于正常经营状态。

另一名办卡人金女士与李女士有着类似的遭遇,在花费两万元办卡后,仅仅使用了两次,而后就没有在红门国际会所消费。在金女士提供的银行明细,金女士所刷卡POS机为红门国际会所提供,经查询显示收款方为北京领秀阳光国际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

记者调查发现,红门国际会所中三名主要投资人、监事目前还在朝阳公园、劲松等地经营多家健身会所。

在北京晚报记者向红门国际会所的投资人询问如何退费一事时,该投资人一再强调此事与自己无关,自己跟红门国际会所并无关系,便匆匆挂断电话。

“一边是关了红门会所开健身会所,一边是通过变更把法人和经营项目都改变了。我想通过诉讼去解决,但是却不知道该把谁作为主体。”这也让李女士犯了难,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身权益。

被告缺席被判赔偿

金女士将红门国际会所变更后的泰之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庭审中,被告并未到庭。

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于被告处办理储值卡,并交纳了相应的套餐费用,原告与被告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应向原告提供相应的服务。被告撤店,双方间的服务关系无法继续履行,故被告退还原告相应费用。

庭审判决泰之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服务费,并赔偿一定经济损失。

对此,泰之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服务费拖欠为变更前企业所产生,对此事并不愿做出回应。

类似的美容会所“跑路”案例,已成预付卡消费的“高危区”。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明生看来,预付卡消费成为许多商家的经营模式,但是这种模式也让消费者在享受预付卡带来的巨大优惠的同时,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在美容、健身、教育类预付卡的案件最为集中,涉及金额从几百、几千元一直到数万元不等。预付卡类的投诉目前涉及工商、公安、法院三部门管辖,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常常遭遇各种难题。有的投诉已拖了几年却悬而未决。

“预付费模式存在于诸多行业,是因为商家通过发卡,不仅能先期获取大笔流动资金,还可以套牢消费者。”卢明生认为,尤其是一些连锁品牌,通过投资开店、发卡、回收资金、再投资开新店、再发卡……实现品牌快速扩张。“如果允许退卡就可能出现资金链条断裂,为确保经营顺利,商家会想方设法不退卡。”

大屯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在受理预付卡案件时,对于能够找到企业经营者的,工商部门和消协会首先找到企业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找不到经营者的,工商部门可配合消费者调取企业注册时的法人信息、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建议消费者去公安机关报案。

为何难止预付费骗局

“维权确实太难,这也让违法者可以大摇大摆地逍遥法外。”李女士认为,在维权过程中,不停地发现新的线索,跑多个部门进行举报,都没有得到太明确的答复。“不少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不得不选择了放弃。一想到最后要去诉讼,并且诉讼过程漫长,就算胜诉了也很难拿到钱,所以也就打了退堂鼓。”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发卡企业类型改变或单用途卡业务终止时,发卡企业应在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在终止兑付日前至少30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同时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单张单用途卡充值后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限额。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洋表示,目前尚未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预付式消费进行约束,只能用《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般法律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经营者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约束,也加大了消费者在预付消费卡中维权难度。当前最重要,最有效的,还是出台专项法律法规。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赵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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