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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慕兰辞世 红色女“特工”婚姻曾获刘少文代表周恩来的批准认可

2017-02-08 09:16 编辑:TF008 来源:环球网

黄慕兰于2月7日在浙江杭州辞世,享年110岁。这位出身书香名门的老人,1907年生于湖南浏阳,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将一生最光辉的岁月投入革命。她隐藏党员身份,转入地下,屡立奇功,还曾救周恩来于危难中。

红色女“特工”黄慕兰

2016年年初,她亲述的《黄慕兰自传:最美红色女“特工”亲述》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再版。全书共38章,31万余字。该自传首度出版于2004年,讲述了这位传奇红色女“特工”波澜的一生,也展现了中国革命壮阔的百年。

在书中,黄慕兰回忆了她接受进步思想的少年时期、从事地下革命活动的青年时期以及错案平反后安度的晚年时光。其中,书中大篇幅讲述了她的四段婚姻与革命工作密不可分的关系,也记叙了她与周恩来、邓颖超、董必武等革命元勋交往的经历。

丈夫陈志皋是党组织为黄慕兰物色好的保释关向应的辩护律师。他毕业于上海法学院,当时正在某律师事务所做律师。他的父亲陈其寿(字介卿)是上海法租界会审公堂的唯一华人法官,很有权势地位。

在日常工作中,黄慕兰最重要的关系人就是陈志皋。无论是营救关向应、发现向忠发叛变还是通过律师登报反击“伍豪启事”,都通过陈志皋之手完成。

事实上,早在黄慕兰接近陈志皋之前,其身边已围绕着不少共产党员。

“奉命”脱党成婚,是《黄慕兰自传》中更为人指摘的说法。

1933年5月,潘汉年离开上海转移到中央苏区。此前一年,因世界与中国社部分成员被捕,黄慕兰与陈志皋等人前往杭州暂避风头。

黄慕兰自传称,她回到上海时,潘汉年已调往中央苏区,“他原先的岗位由刘伯垂同志继任”。陈志皋1933年向她正式求爱,当时贺昌还在苏区(1935年3月牺牲),她迟迟未予答复,直到刘伯垂夫妇极力促成这桩婚事。

刘伯垂夫妇声称,“陈志皋是中央给你指定的主要工作对象,如果现在为了个人婚姻,擅自放弃,离开这个极其重要的岗位,是无法向党组织交代的”,强调其与陈志皋结合有利于掩护身份,绝对合乎工作需要,并承诺将向中央证明此举不是私自的无组织行为。

黄慕兰慎重考虑了“组织上的意见”,最终应允陈志皋的求婚,于1935年5月举办婚礼。黄慕兰自传中还提出,这门婚事在1938年得到了刘少文代表周恩来的批准和认可。

不过,吴持生、江晓平、马长虹等人均质疑刘伯垂是否接替潘汉年“单线联系”黄慕兰。

孙晓村也否定了黄慕兰的说法。他在《我的回忆》中写道,在杭州期间,陈志皋与黄慕兰已经开始恋爱,他还劝黄慕兰只做工作,不要与陈志皋谈恋爱。

“我反对他们恋爱,因为黄定慧(即黄慕兰)是共产党员,组织上又没同意。但由于陈志皋不顾一切做营救工作,两人情投意合。陈介卿在春天病故,陈志皋守丧之后,两人就结婚了。黄定慧工作做得很好,但婚后脱党。”孙晓村在上述文章中称。

黄慕兰曾这样总结自己的一生:“好在我生性好强,对中央的信赖从未动摇,一贯迎着困难上,从不消极颓丧,处逆境而能坚持革命乐观主义的人生观,所以这点个人情感生活方面的波折是压不垮我的。这是我一生的长处,也是我得以健康长寿的唯一保健妙诀。”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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