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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公主归案 网友:祝你跟“穿山甲公子”早日在狱中相遇

2017-02-14 17:49 编辑:TF005 来源:南方网

2月14日上午11时许,深圳市城管局发布微博称,在国家林业局、广东省林业厅、市公安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网友“绽放的多多”事件取得了新进展。2月13日18时许,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将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绽放的多多”微博主林某某带回归案,接受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调查进展我们将会及时公布。”

2月12日21时18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官方微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微博称,2月12日,深圳市森林公安分局监测到网友“绽放的多多”微博涉食用穿山甲等内容,立即开展调查。当天18时许该微博已自行将涉穿山甲内容删除。据深圳市城管局微博,网友“绽放的多多”曾在2011年和2012年发布微博称食用了穿山甲,并晒出相关图片。微博显示,其所在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

城管微博截图称,2011年9月8日,该网友微博称,其喝了穿山甲、蛇、天鹅肉等八种动物熬制的汤,并食用了穿山甲血炒饭,并发布了一只小锅中装有肉块的图片。2012年3月6日,该微博称,“好客的廖总提前叫人炖了四小时的冬虫草穿山甲汤,非常美味”。但在昨日上午,该微博疑似已删除了相关内容。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微博称,“《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明确规定食用和组织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严厉谴责一切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并且在此呼吁广大网友,如你有发现任何伤害或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可拨打‘12319’或直接在微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进行举报!”

2月12日12时许,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国家林业局 接到网友举报后表示,网晒图片、视频,如涉嫌非法收购、出售,或者为食用而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查实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深圳市城管局微博2月14日还表示,“对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将严厉打击,一查到底!”

此前报道:

据重庆晨报—上游新闻,前有“穿山甲公子”,后有“穿山甲公主”!日前,一位网友晒出高官宴请吃穿山甲的图片,引发网友强烈关注,部分网友称其“穿山甲公子”。2月12日,微博认证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培训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主任”的网友“农大MXD”晒出一位“穿山甲公主”,因其在微博上经常晒出食用穿山甲等野味,再度引发网友热议。目前,广东省林业厅已介入调查。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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