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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洋:从让死人酒后开车谈假户口假证件假证据之危害

2014-07-17 11:15 编辑:TF000 来源:网络

人们常把“冤假错案”当成一个词组,放在一起说。分析一下,冤案、错案只是“果”,假案才是“因”。假案是一切冤案、错案的根子。因此,对于办案人员来说,只要在证据链上造假,那是不可饶恕的错误或罪行。昨天,本市一家媒体报道:大连一交警被指“让死人酒后开车”。读过这篇报道,可以知道处理事故的交警,公然造假、大胆造假竟然做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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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户口、假证件还只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和管理,假证据则往往造成冤案错案,是能够要了人命的。

 

2010年5月14日凌晨两点,沈大高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撞击护栏,事故导致吴风涛被甩出车外死亡,另3人受伤。车上4人包括司机当时均饮酒过量,他们在普兰店喝了近10箱啤酒后,开车返回大连。

事发后,两名乘客董晓丽、车文臣在交警的第一次询问笔录中,均认定驾驶员是另一名伤者——车文臣和吴风涛俩人的老板李鹏,在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也表明驾驶员是李鹏。李鹏则在笔录中表示自己当时喝多了,“不知道”谁开的车。一个月后,警方的第二次、第三次笔录中,发生戏剧般或奇迹般的反转,董、车二人翻供改口指称不会开车,也没有驾驶证的死者吴风涛是驾驶员。吴风涛父亲吴英为还事实真相,4年来一直在殡仪馆保存儿子遗体,持续向各级反映问题,要求查清谁是肇事司机。

后两次笔录是如何反转的?根据董晓丽录音说明,车是李鹏开的,吴风涛坐在她后面,车文臣坐在李鹏后面。第二次、第三次笔录是办案交警张道强和另一交警来到医院,李鹏的母亲陪同着,没有问她什么话,就让她在一张空白的纸上签字,“根本就没做笔录”。最离奇的是,第三次笔录显示,笔录地点在高一大队203室,但董晓丽在病房住了两个多月,根本没去过交警队。

套用一句俗话,见过造假的,没见过这么造假的。造假造得如此不堪,如此大胆,如果不是有恃无恐,谁敢这么造假?街头小商贩造假,也担心被人识破,为什么交警造假就不怕被人识破?今年1月16日,大连市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对吴英称:“从客观上你们是被冤枉了,但对你们有利的证据警队都改了,只能同情你们。乘车人他们有良心的话要为你作证。”检察院里还是有明白人的,却似乎对警方造假无力纠正。

昨天读报,看到公安部向社会公布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的举报投诉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邮箱或微博等方式举报。在去年全国清理注销79万个重复户口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清理注销重复户口27.1万个,查办伪造买卖户口证件案件149起,已依法依纪查处责任民警和辅警46人。已经清理注销上百万重复户口,可见造假到了什么程度。假户口、假证件还只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和管理,假证据则往往造成冤案错案,是能够要了人命的。很多冤案、错案都是因为有了假证据才制造出来的。打官司,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打证据。离开了真实的证据,一切秉公执法都是镜花水月。对执法者制造假证据,应当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就是一个对假证据“零容忍”的典型案例,值得我们借鉴。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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