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专栏 > 人与法

从“菜鸟法官”到结案标兵 北京刑事法官于广丹工作三年是这样做的

2017-02-22 10:36 编辑:TF006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2月22日讯,2016年,昌平法院刑一庭法官于广丹结案342件。在去年北京法院的审判质效综合考评中在全市刑事案件审判法官中排名首位。而事实上,从“菜鸟法官”到结案标兵,她投身刑事审判工作仅有三年的时间。每天面对被告人,于广丹却从未觉得自己接收到过多的“负能量”,在服刑完毕后的感谢电话、感谢信,常常能让她感到法官工作的幸福。

于广丹个人工作照

每盏小黄灯都是一个警铃

在于广丹审理的案件中,约有七成的案件属于刑事速裁案件。虽然刑事速裁案件的被告人均认罪,案件事实清楚,审理工作相对简单,但平均每个案件也要历时4个工作日。如果碰到疑难复杂的案件,前后可能需要耗时几个月。

而根据去年于广丹的结案数量,她平均每个工作日要审结1.7个案件,“不加班肯定是完不成任务的,只能尽力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

法院的审判系统会在案件剩余审理期限不足三分之一时,亮起一盏黄灯,以提醒承办法官注意案件的审限。于广丹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便是去法院的审判系统中,检查自己没有审结的案件是否已经接近审理期限。

“一旦审限还剩不到三分之一,就意味着案件必须进入收尾阶段。”于广丹解释道,每一盏小黄灯都是都是一个警铃,每天她都需要努力去熄灭更多的黄灯。

这样的工作状态,从于广丹来到刑事审判岗位上便开始了。来到刑一庭的第一年,她就审结了364件案子。由于业务不够熟练,她几乎和庭里所有的同事、领导取过经。短短一年的时间,于广丹审理的案件范围就扩展到了新型案件、重大职务犯罪等多种疑难、复杂案件,她还会同公安机关明确了有关刑事速裁案件的启动标准。2015年,她审结了北京市首例“关键词”诈骗案件,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武某等七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两个月不等。

在于广丹的卷宗柜里,存放着一摞厚厚的起诉书,而这些起诉书都被用各种颜色的笔标注得满满当当。这是于广丹自己总结出的工作方法,由于速裁案件审前需要进行审核,每个案件收案后,于广丹都会将起诉书内容与案卷进行核实,如果当事人身份信息有误,或存在没有认定自首情节等问题,她会直接在起诉书上标明。如果庭审时有一些问题还需要核查,她还会用荧光笔进行标注,看上去一目了然。于广丹说,这也是被案件逼出来的工作方法,即使在案卷归档后,一份起诉书就能让她回忆起案件的情况。

“重判”被告 家属却满意致谢

审判工作中,于广丹发现,速裁案件的大部分被告人其实都是初犯,并不是只要触犯刑法的人都是罪大恶极,只是因为他在某件事情的处理上逾越了法律的底线,才需要接受法律的审判。比如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只因在路上发生几句口角,便大打出手,一方被打成轻伤,另一方便成为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特别是酒驾入刑后,很多人由于一时的侥幸,站上了被告席。

“我们不会因为他是被告人,就对他有一个居高临下的态度。”于广丹说,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要与被告人心平气和的交流,尽量多为被告人考虑。毕竟审判、服刑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被告人能够回归社会。

被告人邵某患有精神疾病,跟随父亲在延庆的深山里养蜂。由于蜂房周围在进行路政施工,邵某认为挖掘机声音会影响自己养蜂,便持刀砍伤了挖掘机司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邵某被提起公诉。邵某父亲表示,邵某病情发作时,连自己的家人都会大打出手,自己的门牙就是被邵某打掉的。他既担心邵某被羁押时病情发作伤害他人,又怕他被别人欺负。

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邵某被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案发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由于精神状态特殊,邵某在羁押期间一直在接受治疗,开庭时,邵某的精神状态良好,甚至比他父亲表现得还要自如。庭后,他还嘱咐父亲找时间把门牙修补一下。

“这孩子,还知道关心我了。”邵某父亲说,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拮据,家里没有条件让他接受治疗,而邵某这样的状态,比在家好了太多。于是虽然辩护律师表示希望法院判处邵某缓刑,家属却希望邵某能在服刑期间接受一定的治疗。最终邵某并未被判处缓刑,而是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不可代替 她选择坚守审判台

案件审结后,于广丹还要将被告人移送到执行机关,法官的工作才算告一段落。

被告人耿伟(化名)在被判处缓刑后,虽然回到了老家,但他没有主动前往社区矫正机构报道,当地司法局也没有主动调查耿伟的情况。直到检察院核查,才发现耿伟一直没有依法服刑。

当地司法局以没有收到法院公函为由,称其对耿伟的情况并不知情,并对法院表示,耿伟由于没有主动报到,应当依法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于广丹正是本案的承办法官,她核查了卷宗后发现,法院的公函是得到了司法局的签收的。因此,没有履行查找义务是司法局的失职。通过多次公函沟通,司法局接收了耿伟,让他开始了服刑。

在一次开庭间隙,于广丹曾与一位律师进行过一番交流。当天上午,于广丹安排了5个开庭,这名律师是其中三个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对于广丹透露,自己一个案件的代理费用,就可以顶的上法官一个月的工资。但这位律师说的一句话,让于广丹印象十分深刻:“虽然我的收入比你高,但我要是有资格当法官,我会来法院的。”

面对法官离职潮,于广丹依然选择了坚守在审判台前:“法官这个职业带给人的收获和体验,是其他职业替代不了的。”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刘苏雅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