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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家消费维权单位发布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网约车司机少了 订单却在增加

2017-03-06 11:21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3月6日讯,消费者对网约车的满意度如何?北京、上海、重庆、西安、昆明、深圳等17城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18家消费维权单位昨天共同发布了《网约车消费者情绪指数报告》,显示六成网友认为网约车新政“合格”。18家消费维权单位建议,网约车平台应引导从业人员更好地提供服务,而不能向“涨了价的出租车”演变。

《网约车消费者情绪指数报告》,显示六成网友认为网约车新政“合格” 制图耿争

报告主要分析了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发布网约车新政后消费者对于网约车的态度和意见,调查了消费者对于网约车行业服务、价格和安全方面的评价。

调查显示,因为供需矛盾导致的车少价高最受消费者诟病,比如春运期间,人们对于网约车的需求大幅增长,但由于网约车司机陆续返家造成运营车数量大幅下降。

滴滴的相关数据显示,今年1月中下旬临近春节时,北京的在线司机数量一直下滑,与1月10日之前相比下降了近25%;与此同时,订单需求却一直在增加,增幅达到30%。
价格、服务及安全构成了网约车消费的三个最核心要素,监测数据显示,消费者更为关注网约车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水平。

虽然网约车新政的出台曾引起人们广泛争议,但是消费者还是给出了60.43%满意度的及格分,高于行业的总体满意度,不过也有近两成网友希望新政能从更加方便老百姓出行的角度进行微调。

根据此次报告显示的消费者对于网约车行业的情绪反应,18家消费维权单位认为,人们更为看重网约车的是便捷及服务,建议网约车行业应以服务争市场,引导从业人员更好地提供服务,从而获得消费者认同,获得更高的收益。

同时,网约车供给是否充足,不仅会造成网约车价格波动,同时也会影响到消费者体验,从而引起消费者情绪的波动。这说明,网约车市场规模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企业仍然可以增加运营车辆,建议相关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时,应以保证满足消费者出行需求为基本原则。

18家消费维权单位认为,网约车的经营模式应该是在满足消费者出行需求、提供更好服务体验前提下的竞争结果,而不能向“涨了价的出租车”演变。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适时、适度监管和规范。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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