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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改方案出台!4月8日起,在京看病将有重大变化

2017-03-22 17:47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3月22日讯, 《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天正式发布,并将于4月8日全面实施。改革范围涵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天正式发布,并将于4月8日全面实施。

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

▲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

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保对门诊医事服务费定额报销,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报销。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并重新规范。重点提高了床位、护理、中医、手术等项目价格,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方案涉及的价格水平是根据国家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人力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技术指标,结合医务人员人力成本及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资源的实际情况,综合平衡外省市现行价格,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的。

▲实施药品阳光采购

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向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信息,动态联动同厂家、同品规药品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价格,并在阳光采购平台予以公示。对于低价短缺药品则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内容,体现了同城同步、三医联动、改革与改善相结合的要求,遵循医疗规律,医事服务费的价格设计和医保报销配合,分档设定,旨在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患者从大医院转入基层医疗机构就(复)诊、开药,以推动分级诊疗格局的进一步形成,让有限的医疗资源得以优化配置。同时,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增设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价;调整规范医疗服务价格,上述三项改革措施对患者的就医影响总体平稳。

改革范围涵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为推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顺利实施,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的通知》,在推进医药分开配套各项价格改革、支付改革、控费改革的同时,部署全市各级各类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全方位、多角度改善医疗服务。同时,北京市卫生计生、发展改革、人力社保、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让人民群众在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北京医疗资源丰富,但优质医疗资源面对来自全国的医疗需求,又显紧张和稀缺。由于改革涉及的医疗机构举办主体多,隶属关系复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本身的政策性、复杂性和敏感性都很强。作为全国首批17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从2012年起,北京市已在友谊医院等5家市属三级医院,2014年、2015年又在密云、延庆6家区属二级医院,进行了系统的医药分开改革试点探索。第三方评估显示,改革取得了优化医院收入结构、规范处方行为、加强医院管理、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良好效果。

此次推开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将有利于推动分级诊疗制度,使公立医院更多地体现公益性,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但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北京市将贯彻落实好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促进首都医疗卫生事业更好的发展。

编辑制作/贾晓宏 刘英文

原标题:重磅!北京医改方案出台!4月8日起,在京看病将有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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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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