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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雷海潮:此次医改有哪些亮点?

2017-03-24 16:13 编辑:admin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3月24日讯,3月22日下午,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方案发布。此番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与2012年的医药分开试点有什么不同?此次改革有哪些亮点?本报记者专访了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雷海潮。

医疗价格有升有降

记者:2012年北京市在5家市属三级医院进行医药分开改革试点,2014年又增加了6家区属医院进行试点。此次医改与2012年的医药分开试点有何不同?

雷海潮:北京市此次启动的医改,不是简单的医药分开单项工作,而是综合改革。首先,取消了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其次,调整了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是进行有升有降的结构调整;第三,推行药品阳光采购,保证药品的安全质量和效用,建立了发现相同药品全国最低价的机制,做到药品价格信息公开透明,买卖双方都可监督,并且联动全国省级药品招标平台,实现价格动态调整。此外,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还同步实施包括改善医疗服务、加强监督管理、控制医药费用的一系列重要措施,应该说,此次改革是多方面措施“集成”的医改。

引导患者分级诊疗

记者:4月8日后,患者到医院就诊,都需要缴纳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在医改中将会发挥什么作用?

雷海潮:医事服务费是北京医改的一项创新。2012年,北京市在5家医药分开试点市属医院中设立了医事服务费,2014年和2015年又在延庆、密云的6家二级医院进行了扩大试点,证明是合理可行的,医患保三方均可接受,医疗机构也能弥补一部分运行成本。与2012年相比,此次医改中,医事服务费发生了“精雕细刻”的变化,医事服务费体系更加完整。三级医院的医事服务费为50元到100元不等,二级医院的医事服务费在30元到90元之间,一级医院的医事服务费在20元至80元之间。北京医保患者在三级医院门诊定额报销40元,自付的费用为10元到60元不等。医保患者在二级医疗机构和一级医疗机构自付的费用最低为2元和1元。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职级医生的医事服务费差距加大,通过“价格差”引导更多患者到二级和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此次改革设置医事服务费与2012年相比,不是简单的继承,而是有变化、有调整:其中三级医疗机构调高了最低一档的医事服务费,主要是适应成本的变化和分级诊疗的需要,二级医疗机构医事服务费价格不变,一级医疗机构新设置了医事服务费。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在定额报销后,并没有加重参保个人的负担。而且,由于拉开了不同职级的医事服务费个人负担差距,有利于建立院内的分级诊疗制度,有助于缓解“看专家难”的问题。

药品同质保证低价

记者:此次医改同步实行药品阳光采购,这对患者来说意味着什么?

雷海潮:药品阳光采购是此次医改的重要举措。以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药品中标价格一般保持在两年左右不变,也就是招标后的价格在一定时期内是“冷冻”价格。实行药品阳光采购后,北京市要求中标企业,供给北京的药品一是保证质量和安全性,二是价格不得高于其他省级招标平台上的同品规的最低价格,三是动态调整,如果出现其他省级药品招标平台的同品规药品价格低于北京的中标价格时,北京将收集新低价格供各医院参考调整价格。通过动态调整,可以保证北京医疗机构用上同质同效的低价药。总体来看,实行药品阳光采购后,药品的总体价格会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当然不是所有的药品价格都会发生同向同幅度的变化。

药品阳光采购后,平台上的各个医疗机构以及供应商都可以看见透明化的价格,价格信息不再“神秘”,如果哪家企业的价格出现“水分”,医疗机构和其他厂家都可以举报。有人担心,企业会不会出现恶意断供,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招标平台上有4万多个品规包装的药品,比以往增加了40%,可以适应临床和患者的需要。北京、上海等都是各大企业特别看重的市场,具有强大的购买力和影响力,企业在主观上不应出现不理性的供货行为。如果有企业出现恶意低价中标然后不供货的情况,只要药品不是唯一品种,可以随时调整其他厂家进行供货。

不让费用过快上涨

记者:此次北京医改,调整了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对此,您如何看?

雷海潮:北京市的医疗服务价格自1999年以来已有18年没有调整,积累的价格矛盾比较久,比较多,比较深。此次调整,可以说是“走了一小步”,也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破冰”。435项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总的原则一是不让价格严重背离成本,要兼顾成本与技术发展和财政补贴水平以及医改导向;二是不让医疗服务价格和患者支出费用过快上涨,要考虑到老百姓和医保资金的承受能力。

北京市目前实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比较陈旧,不适应成本和技术等的发展变化;但价格调整关系民生,关系百姓生活,只能缓步调整。此次调整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的费用要下降,比如PET/CT的价格从原来的10000元下调到7000元,CT与核磁的检查价格也有20%至30%的下调幅度。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的项目价格有所上涨,比如护理费、手术费、针灸推拿等进行了上调。目前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有9000多项,北京在用的也有5000多项,此次400多项价格规范是很小的范围,是在平衡社会可承受能力的情况下,迈出的一小步。在调整价格的同时,配套文件也对医疗服务收费内涵进行了明确和规范,防止分解收费、多收费和乱收费。

此次医改同步推出18个配套文件。要求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保证就医环境持续改善,促进诊疗行为更合理,规范处方和用药行为……这些要求非常具体,甚至具体到卫生间。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还强调同步加强监管,开展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防止费用过快上升。相关部门还将为公立医院建立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促进提质增效控费。此外,还要启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监测,密切关注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量以及费用、用药的变化。

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是今年医改的一项重点任务,解决的是医改中的一部分矛盾和问题,并不是做好了医药分开改革就“万事大吉”了。医改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探索推进。把今年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做好了,明年就可以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其他问题,改革就能不断取得新成效。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贾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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