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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者案后续 揭秘案中母亲苏银霞为何“染上”高利贷?

2017-03-27 13:46 编辑:TF005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3月22日,山东省聊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7]13号),全力支持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关系人民群众权益保障,关系国家法律权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也是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推进依法治市、建设诚信聊城的重要内容。同时,执行难也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各级各部门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重要意义的认识,迅速行动,密切配合,支持人民法院到2017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意见》强调,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要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以人民法院为主体,全面推进法院执行理念、执行模式、执行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依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到2017年底前实现“四个基本”(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意见》要求,完善党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加强联合惩戒,依法惩治拒执犯罪,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提高执行查控能力,形成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合力。加强对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的领导,推动形成全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市委政法委领导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将各部门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督导考核工作力度。党政机关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范围,对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干预执行、阻扰执行、不配合执行工作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作联动,严格工作考核,狠抓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为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于欢母亲三度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秘闻(ID:high3c)查询发现,今年2月至3月间,苏银霞已经三度被法院列入失信人被执行名单。两次为拖欠租赁公司的租金,另一次为2015年3月的100万借款。系统显示,苏银霞“未履行”法院的判决。

判决书显示,租赁公司诉源大工贸的官司,判决时间为2015年12月;100万元借款的官司,判决时间是在2016年12月。

根据南方周末报道,2016年4月,于欢“刺死辱母者”案发;截止到2016年4月,苏银霞共向吴学占还款184万元,并将一套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抵债;“还剩最后17万欠款,公司实在还不起了。”

南方周末的报道还称,于欢案发后,苏银霞因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也被警察带走。

公司秘闻(ID:high3c)无法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源大工贸的经营数据。不过,公司秘闻查询到了另外一家与苏银霞有密切关系的公司——山东宏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在前述融资租赁设备中,宏天贸易与苏银霞夫妻,共同为源大工贸提供过担保。工商信息中,宏天贸易为于家乐一人独资公司,苏银霞担任监事。而在一些信息发布网站上,源大工贸的联系人是于家乐。

2015年年报显示,宏天贸易的资产总额1039.7、负债1.21、销售总额325.09、净利润0.63。上述数据均没有单位。

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一案。此前两天,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苏银霞向一位借款人偿还100万元借款。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10天之后,因与租赁公司的租金问题,苏银霞被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2016年4月,于欢案发,失去自由。彼时,钢铁市场已开始复苏,又一轮钢铁牛市呼之欲出。

有数据显示,2016年,108*4.5无缝钢管价格从年初的2613元/吨上涨到年末的4379元/吨,涨幅67.6%。25日,有媒体用“赚钱比印钱还快”形容当下钢材市场的火爆。

苏银霞和儿子于欢,与此无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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