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整治,青少年出行安全理应成为不容忽视的执法、守法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昨天本市一名11岁男生骑共享单车时被大巴汽车碾压身亡的消息传来,再度引起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今天正值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如何“拒绝”未到法定骑车年龄的孩子,以及监护人如何保障孩子出行安全,更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
出现故障的病车 甘南 摄
骑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如今,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红、黄、蓝各色共享单车,极大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也成为低碳环保的一道城市风景。然而,在骑行“大军”中有一群人则是必须被坚决排除在外的。因为,按照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但事实上,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路和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可谓比比皆是。特别是在共享单车大量涌现后,只需手机扫一扫,停在校门外、家门口的自行车,更成了孩子们出行和游玩最便捷的交通工具,且根本不受任何阻拦。由此,一个无法回避的法律问题也逐渐呈现在社会面前——如果未到法定骑车年龄的孩子因使用共享单车而发生了交通事故,甚至遭遇了交通伤害,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法定监护人是责任主体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自行车骑行范围是公共交通道路,未满12周岁是禁止驾驶自行车的,这样的立法主要是两个考量:一是12周岁以下的孩子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差,自制力、操控力都不足,骑车时无法应对较为复杂的道路交通状况;二是12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公共道路上骑车,也容易对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造成不利影响。“12岁以下的孩子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法定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主体,他们对未成年人负有安全保障的责任。遗憾的是,我国对监护人履行法定监护责任的法律规定仍不是特别的明晰,这也造成了该追究责任时会出现一定的困难。”
相关企业可技术限制
共享单车是一种开放性的公共使用产品,且处于被高度自由享用状态。那么,其“无法拒绝儿童使用”是否就是本身设计上存在的先天性缺憾呢?作为共享单车经营方的企业,能不能严格做到不让未满法定骑车年龄的孩子擅自消费用车呢?在姚建龙看来,至少在技术上是应该做得到的。他说:“共享单车的使用方法是手机扫码,既要手机注册登记,又要交纳押金,如果设计一道程序‘屏蔽’掉未满法定骑车年龄的孩子,这在技术上应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当然,如果是孩子擅自拿了家长注册的手机去打开共享单车,那责任无疑会更加明确。”
公民负有劝阻的责任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增强说,除了共享单车的经营企业要自觉履行好必要的法律责任,最大程度地杜绝未满12周岁的孩子擅自使用,学校、家庭和社会还应做好必要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尤其是作为监护人的家长,更要履行好法定的监护责任。国际上对未成年人保护有个较为成熟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就是未成年人一旦发生了违法行为时,监护人也是必须受到相应处罚的,因为他们没有尽到监护和教育的责任。担负监护之责的家长,必须要有这种法律意识,既然法律规定了骑自行车的年龄,就必须坚决制止孩子不去做违法的事情。
姚建龙还提出,当看到有孩子骑共享单车时,交通警察应当严查严管,其他公民也负有劝阻的责任。因为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社会保护”这个章节里,首先提出的一条法则就是“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这就是说,法律赋予了每个成年人有劝阻、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义务。
[新闻回顾]
共享单车安全堪忧 甘南 摄
2个月前,《新民晚报》就曾关注过共享单车的安全隐患,并发出提醒。新学期开学前,也曾引起上海有关部门重视,市教委和市交通部门紧急约谈了共享单车企业——
① 小学生偷骑共享单车安全堪忧
上海只有极少孩子骑行戴头盔,寒假出行安全需社会关注
虹口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和全球儿童安全组织日前在霍山学校共开假期安全课堂,聚焦中小学寒假出行安全。虹口区未保办主任陈再跃特别提醒说,近来共享单车非常流行,但未成年孩子违规骑行给孩子的出行安全带来安全隐患。
不满12岁不能骑上路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霍山学校校长王晨说,平时家长和学校管控较严,12岁以下学生骑私家自行车上路的极少。但摩拜、ofo等共享单车的问世,让孩子骑车变得很方便了。“我们的老师多次发现小学生用微信支付租赁共享单车,几个人租一辆,你骑一会儿我骑一会儿,在马路上嬉戏,非常危险。这也是我们此次引入假期安全课堂的初衷。”
在安全课上,志愿者不仅和孩子们分享了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更提供了一些安全骑行的小贴士:比如,如何正确佩戴头盔和护腕等。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区项目总监王琳说,虽然孩子们大多知道骑行最好要佩戴头盔防护,但令人吃惊地是,昨天38个学生的班级里,仅有2位学生曾佩戴头盔骑自行车。
低头过马路遭遇险情
在中国的未成年人中,15到17岁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伤的人数最大,占30%到40%。而青少年里电子设备不离手的“低头族”正冒着极大的交通风险。2014至2015年的春季和秋季学期,全球儿童安全组织和联邦快递的调研组分别在上海4个区的8所初高中开展问卷调查,并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门附近的十字路口和丁字路口进行现场统计。问卷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学生明确表示,自己曾因当“低头族”在步行中受到过交通威胁——过马路时听音乐、发消息、玩游戏、打电话这四种行为最突出。
为此,虹口区未保办和霍山学校一起发出倡议,提议中小学生“假期安全出行要抬头走”:安全过马路不仅要收起手机、不听音乐,更要提高警惕认真查看路口情况。
此外,来自霍尼韦尔专业空气质量工程师志愿者也和儿童安全专家一起,向40余名学生传授了“室内空气质量”“家庭燃气安全”和“火灾逃生计划”,并带领学生一起完成“2017假期安全智慧星”闯关游戏,号召做假期安全的主动参与者和守护者。
②新学期市教委市交警总队联手推措施严禁12周岁以下孩子骑共享单车
1月19日寒假第一天,本报曾报道了《小学生偷骑共享单车安全堪忧》,随即引起多方热议,也引起教育行政部门和交通部门对“规范未成年人骑行或驾驶非机动车”的关注。为此,昨天下午,市教委、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约谈了多家共享单车企业。经协商后,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将在新学期推出一系列举措,通过改进注册办法、加强巡查执法、家长引导等多种渠道,“严禁12周岁以下孩子骑行共享单车”。
目前多数共享单车的租赁过于方便,下载应用程序后使用社交软件或手机登录注册即可,并不需要输入身份证号,也不需要填写年龄等信息,因此未成年人很容易就能租到自行车。市民陈小姐说,她多次看到老人租共享单车,并在马路上教孩子骑车。“实在太危险!”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其实有部分家长对“自行车上路”的年龄限制并不了解,因此,未成年人违规骑车在校外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孩子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上路行为,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经协商达成共识,并“明确要求不满12周岁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近期还将推出一系列举措。
■各共享单车企业将从改进注册办法、履行签约承诺、增加弹窗提示、强化信用管理、更新智能锁等方面,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未成年人骑行单车的要求,同时在单车上醒目张贴相关警示标语,不在中小学、少年宫等未成年人出入集中的场所投放共享单车,组织运维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并及时劝阻教育未成年人违规骑行行为。
■交通管理部门将结合“交通大整治”,进一步加强针对未成年人骑行非机动车的巡查执法力度,同时协同学校、社区加强对家长、学生的相关法制教育,并利用大数据分析结果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周边的共享单车停放管理。
■学校、家庭、社区要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符合骑车年龄的学生骑行自行车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做到思想集中、不听耳机、不打电话、不骑入机动车道、双手不离开车龙头,确保骑行安全。同时,家长等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学习交通法规,不为未达骑行年龄孩子扫码租赁单车,关注并监督子女依法骑行行为,加强对子女安全出行教育等。
原标题:男童骑ofo被撞身亡 专家:家长首先要履行好监护责任
来源:新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