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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移民“零风险”涉嫌欺诈 申请人拿绿卡不成反被骗

2017-04-20 11:24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4月20日讯,本月初,媒体就报道了美国一家华人移民事务所因涉嫌投资移民诈骗而接受调查,该所先后收取100余位中国人5千万美元,但并未真正投资于美国商业项目。投资移民项目往往隐藏着较大的风险,很多申请人不仅拿不到绿卡,还会因受骗而付出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插图 宋溪

记者从近两年北京法院审理的30起涉及投资移民案例中发现,投资移民的风险主要集中在投资项目诈骗、移民政策变化、移民中介资质三大方面。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移民中介宣传投资移民“零风险”或百分之百移民成功,已经涉嫌欺诈。

现象1
投资移民项目本身有风险

投资55万美元办理美国移民,等待近6年之后,李先生却得知该投资项目涉嫌诈骗。李先生欲哭无泪,这对他意味着移民失败和巨大的经济损失,但中介公司却拒绝赔偿。

50多岁的李先生是从新闻媒体获悉,其投资的美国“凤凰商贸城项目”因涉嫌诈骗接受调查。而中介公司最早介绍他投资的另一个“威斯康辛大学学生公寓项目”也被撤销,而此消息是李先生今年上美国移民局网站查询才得知的。

“中介一直向我隐瞒,”李先生气愤地说,他损失的不仅仅是资金。首先是他为移民关停了几家国内的公司,其次因为等待近6年时间,他的儿子已经超龄无法随同父母移民。此外由于一直未办绿卡,他的儿子在美国不能就读免费公立高中,只能读私立高中。而中介公司对外的宣传资料称,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约8-12个月就能办成,是最快的移民方式。

中介公司称,虽然美国联邦调查局对“凤凰商贸城项目”进行了调查,但至今仍无定论表明该项目有问题,且该项目其他程序均在正常进行中。

李先生交涉无果,遂把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协议,被告退还李先生服务费5万元、投资款50万美元以及律师费等损失5.5万余美元,但李先生主张的巨额损失未予支持。

陷阱:承诺“零风险”保本金

EB-5项目又称“美国投资移民”项目,投资者需投入至少50万美元并创造10个就业岗位,方可成为永久居民。美国官方发布的2016年相关报告显示,中国人当年以此获得7516张永居绿卡,占比75.6%。

针对很多中介宣称投资移民无风险、保证本金等,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封跃平律师提示,EB-5申请人的投资为“风险投资”,这就决定了投资有可能取得高额利润,同时也具有面临全部损失的可能。一般而言,投资时间越长,风险越高。如果中介机构隐瞒不利于投资人的信息,拖延数年时间,或者项目以高经济回报为吸引客户的卖点,那么该项目可能存在问题。投资人对中介公司的推荐及宣传不能轻信,应多方考察,还要紧密跟进办理流程,实时查询项目申请状态,必要时须委托律师向移民局了解具体情况。

现象2
外国移民政策改变能否退费?

外国移民政策的变化及中介公司的隐瞒、拖延也让很多申请者损失不小。

2010年4月,欲移民加拿大的孟先生与某中介公司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约定该公司代理移民,孟某交纳了3.5万元服务费及1.2万元申请费。当时对方告知办理移民周期为18个月。但之后中介公司一直未再与孟先生联系。直到3年后,孟某从网上获知加拿大投资移民标准已改变。但他询问某公司时,对方答复移民项目只是暂停,要求他继续等待。

2015年年初,等了5年的孟某终于获悉其申请的加拿大移民项目彻底停止,多次要求中介公司退费均遭拒。

中介公司称其已提供了相应的移民服务,导致原告未能获得移民申请的原因是移民局政策发生变化,而非该公司的过错所致,应属于不可抗力。

法院认为,加拿大移民政策的改变,虽属协议双方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被告作为专业公司对移民政策发生变化应当有一定的预见能力,不能以不可抗力作为免除合同责任的理由,最后判决某公司退还孟先生法律咨询服务费2.5万元。

陷阱:隐瞒政策变化及风险

类似因国外移民政策变化而导致的纠纷不断增多,法院通常的判决都是同意当事人解除合同,并根据中介公司办理进度、是否及时告知移民政策的重大变化及面临风险等,酌情确定退还的代理费数额。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庞理鹏律师介绍,签订合同之前,移民者自身要先了解移民目的国的相关移民政策及环境,为签订合同做好准备。其次要对选择的中介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先通过公安部网站和各省的因私出入境网站查询相关中介的资质信息,同时从过往案例、顾客口碑等方面着手,判断其是否具备成功办理移民的专业水平。在与移民中介签订移民合同时要看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约定等重要条款,约定中介公司及时履行政策变化及风险的告知义务。

现象3
外来的律师未必好念经

近年来冒出的一些外国“移民律师”也让很多申请者真假难辨。

几年前,方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加拿大籍华人彭某,彭某说他专门办移民和投资,可以减收一半费用。方先生和姐姐两家人就跟彭某的公司签订了合同。

方先生先后给彭某在加拿大的公司账户上汇款11万元加币作为办理移民的费用,但对彭某资质有点起疑。后方先生和家人亲赴加拿大温哥华考察,咨询了当地移民顾问和律师,并在加拿大官网上查询,发现彭某在加拿大并没有办理移民业务的资质,而彭某名片上的公司地址也是假的。在加拿大,方先生找到了彭某,彭某签了退款协议后仅退了2万加币。此后彭某就一直躲着方先生。因为彭某身在国外,方先生想及时索回损失非常困难。

苏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5年前苏某通过周某办理美国移民,交了16万元。后周某自称找到一个美国律师谢某,让苏某投资谢某的公司担任董事,先办工作签证,两年后就能全家转绿卡,苏某投入的资金还可以按月以工资形式返还。

苏先生又付给周某41.25万元,但拖延多年未办理成功。日前北京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周某并不能证明“美国谢某综合律师事务所”真实存在,判决周某返还苏某57.2万余元。

陷阱:打着外国移民律师旗号

对于如何追责涉嫌欺诈的移民中介,公安部门往往定性为经济纠纷而很难刑事立案。京师律师事务所庞理鹏律师告诉记者,申请人首先要确定该中介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海外公司未经审批不能在国内从事移民业务。以美国为例,专业的移民律师除了会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管理,还要受律师公会管理,核实其身份可通过政府部门或者律师公会的官方网站查询。一旦发现被骗,建议直接向上述机构反映问题,由其对涉案律师起诉。当然,移民申请者也可以自己采取法律行动。

办理投资移民还需要注意的事项:一、中途解除合同很难全部退款;二、无论是投资移民,还是其他方式的移民,其中涉及的投资风险问题、政策变动问题都是不可控的。凡是承诺百分之百移民、没有任何风险、保证投资能够返还等都有虚假宣传的嫌疑;三、要及时深入了解移民目的国移民的政策及重大变化;四、投资移民要对项目进行详细了解和调查。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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