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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逃逸父亲举报儿子 网友:家有铁面无私包青天

2017-05-03 11:53 编辑:TF008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刘某在渝北两路参加一位亲戚的生日宴,席间喝了几瓶啤酒。午饭后,刘某驾车载着老父亲返回渝北区木耳镇石鞋乡的家中,行驶至渝北区兴古路一个弯道处处时,刘某酒劲上头,加之中午困意袭来,脑袋眩晕,操作不当,致使蓝色越野车冲出路面,翻滚落入路边10余米高的陡坡下面。

刘某系了安全带,只是面部、手臂被轻微擦伤,其后座的老父亲却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脚踝骨扭伤。事故发生后,刘某竟然不管不顾大呼救命、还被困在车内的老父亲,自己从驾驶室爬出来后,连滚带爬来到公路上,然后搭乘一辆摩托车逃离了现场。

当天下午3点过,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处置。民警滑下陡坡,用工具破拆了翻覆在地、破损严重的越野车,将全身伤痕、呻吟不止的老人救了出来。民警一边帮助老人止血包扎,一边询问事故经过和驾驶人去向。老人非常气愤,举报儿子把车开翻下陡坡下后,不管他死活,独自坐车跑了。

民警送老人去医院,经检查处理后,其身体没什么大碍,随后,老人带领民警来到其儿子刘某家中,将其捉获。

刘某一出现在民警面前,民警就闻到了其满身酒气,经过检测,刘某的酒精呼气结果为7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刘某供认,出事故后,他发现有群众报警,害怕自己酒驾会被交巡警查出,就顾不得父亲,拔腿逃离现场。

民警对刘某酒驾、交通肇事逃逸及不顾老父亲死活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因其酒驾和操作不当造成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自行承担该车辆的3万余元的维修费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针对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刘某被处以共计记24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15天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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