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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登记备案积极性从哪儿来 房东欲涨房租有何限制?

2017-06-14 09:34 编辑:TF008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6月14日讯,截至本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就满一个月了。新的意见稿中,有不少规定击中目前住房租售市场中常见的“痛点”,比如“租房要备案”、“鼓励长租”、“主管部门定期公布租金水平”等规定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关印 制图

【赞“申报备案”】
“如果早就要求租房必须备案,我可能就不会被骗了”

在意见稿中,卢小霞最支持其中的第十二条,“租赁住房的,当事人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办理住房租赁备案。”她觉得如果这项规定能够执行下去,将来租房子的时候,就可以到主管部门查房源信息,这样就能避免上当受骗。

卢小霞是一个租龄超过15年的老房客,当年研究生毕业后没有买房子,后来一再错过买房子的时机,直到五六年前,卢小霞彻底放弃了买房的想法。她一直在单位附近租房子,也经历了租金从一居室每月1200元一直上涨到一个房间每月2600元的过程。

“一年搬过三次家”,自称“搬家搬到吐”的卢小霞特别欢迎意见稿中的两条要求,就是“鼓励长期租房”,并且要求“租住房屋要到相关主管单位登记备案”。

因为房屋租赁基本都是租赁双方私下签约,卢小霞前年年初还曾经上当受骗过。当时她租住的房子要出售,卢小霞被迫在一周之内搬离房屋。

卢小霞希望再租房能直接找到房主,就在网上搜索信息并找到了一个房东。看了房子,对方也同意签两年的租房协议,还给了她略低于市场的租金价格。卢小霞赶紧按照对方要求,把半年的房租作为定金分两次打入对方账户,并在第二天就搬入新居。结果,将近一个月后,她下班回家时发现有人不告而入。一场惊吓后,她才弄清楚:之前那个所谓的房东根本就是租户,登堂入室的这个人才是真正的房东,人家是在租期快要结束的时候来查收房屋的。

虽然真房东很同情她的遭遇,也愿意将房屋继续出租给她,但损失惨重的卢小霞最后还是搬离了那套房子。当时她也选择了报案,可是两年过去了,骗子也没有被抓到,租房的钱自然打了水漂。“虽然我确实也马大哈,没有看出来骗子给我看的房本是假的。但是,如果所有租赁房屋都在主管部门有备案,那我有地方可查,就可能不上当了。”

期待租赁备案 管好二房东

卢小霞的遭遇并不是个例,58同城曾在今年3月底发布《2016年度中国生活服务领域互联网黑产报告》。其中提到,北京是全国范围生活服务互联网领域“黑产”举报最高发的三个地区之一。从58同城线上举报平台的房产业务举报来看,房屋租赁的相关举报占到总数的97%,是“黑产”活跃的“重灾区”。报告分析说,“房屋租赁在大中型城市需求旺盛且尚无严格手续与相关流程,吸引了更多互联网‘黑产’从业者从中牟利。”

所以,这次的草案不仅得到了卢小霞等房客的欢迎,在专业人士看来,草案中也有不少突破,被卢小霞欢迎的申报备案就是其中的一个。融商律师事务所的王颖律师说,她最支持的是其中的第十六条第二款,“自然人转租住房达到一定规模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具体规模和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王颖说,他们律所曾经也接到很多租赁中受骗方的咨询,现在租赁市场中确实有不少小的租赁公司、甚至就是二房东,他们收购了相当多的统一房源对外出租,既不纳税也不用接受监管。这次草案中,能够特别规定了租赁达到一定规模一定要向主管单位申报备案,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突破。“二房东的租赁,目前是租赁市场中非常混乱的一部分,而且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状态,这个规定如果落实,工商部门、住建委都可以更好地把这一块管起来,租赁市场也会有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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