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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调查医药广告表演专家 “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广告停播

2017-06-24 12:12 编辑:TF008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6月24日讯,针对近日被曝光的“医药广告表演专家”事件,国家工商总局昨日表示,已部署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工商总局将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工商总局将及时公布“医药广告表演专家”事件查处结果。

工商总局同时表示,将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已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等成员单位专题研究,各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能依法调查处理。
此前,有媒体报道,顶着各种不同头衔的所谓专家“刘洪斌”从2014年开始出现在多家卫视上,变换了至少9个身份,推销苗仙咳喘方、唐通5.0、天山雪莲、药王风痛方、苗祖定喘方等多种药品、保健品。此后媒体又揭露出像“刘洪斌”这样的“医药广告表演艺术家”,至少还有3个。

另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消息,广电总局办公厅已发布通知,要求立即停播“苗仙咳喘方”、“名医养生堂·天山雪莲”、“蒙药传奇·蒙药心脑方”等40条违规广告。通知称,这些广告时长均长达10至30分钟,违反了总局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等广告单条不得超过1分钟的规定。同时,上述广告还存在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或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夸张、夸大宣传,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作疗效证明等违规问题。

通知指出,宣传“秘鲁玛卡动力裤”的医疗保健品广告,属总局明令禁止播出的宣传提高性功能产品的广告。宣传“时尚与健康·消脂瘦身汤”、“樊大夫1日瘦身汤”、“灸肚脐减肥肉一灸瘦”、“吃豆子消肚子泰国鹰嘴豆”等医药保健品广告,属总局明令禁止播出的宣传减肥产品的广告。

通知强调,自即日起,涉及播出违规广告的播出机构,在整改报告中要列明通知涉及的违规广告的广告公司和广告主,并提供相关合同。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严重违规、反复违规的,要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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