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6月28日从杭州上城区法院获悉,因多次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含侮辱、贬损某公司及相关人员人格的言论,该院近日判决认定刘某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要求其在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在微信朋友圈中连续五日发致歉声明,向原告公司赔礼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刘某是B公司发起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11月6日,电力系统某知名公司A公司对B公司进行增资,成为B公司的大股东。后来,在B公司运营中,刘某与A公司产生纠纷。
2015年7月19日,B公司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刘某辞去总经理职务。2016年4月27日,B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解散前后,刘某多次在朋友圈发布“A公司自投资B公司起就开始整垮B公司的计划”,以及包含“黑心企业”、“强盗公司”、“黑心狠毒,诓骗、抢劫、掠夺”等侮辱性字眼的言论,辱骂A公司及相关人员,并声称将撰写纪实文学,揭露A公司的“恶行”,并将引子、框架及人物介绍(实名)在朋友圈发布。
A公司获悉后,起诉刘某名誉侵权。
刘某在法庭上辩称,微信所发内容均为客观事实,且有相关文字、图片为证。发在朋友圈的内容只有好友可见,传播范围小,影响力低,不久又设置为隐私照片,没有给A公司造成实际的负面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三种典型方式。一般认为,侮辱不涉及事实问题,即使言论中有一定事实基础,只要有恶意贬损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即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中的侮辱行为。本案中,刘某在朋友圈多次使用“抢夺”、“诓骗”、“强盗公司”等侮辱性字眼形容A公司,已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中的侮辱行为。
据介绍,法庭调查当天,刘某的微信好友有300余人。虽然朋友圈内容仅好友可见,但其好友可以通过分享、转发、口耳相传的方式扩大影响范围,所以,在朋友圈发布信息的影响力不限于好友,还应综合考量。
刘某毕业于电气自动化专业,圈中好友也多为从事该行业的人,而A公司又是在某省有一定知名度的电力系统上市公司。对于刘某发布的信息,A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部分高管已经知晓,且传播范围可能涉及A公司的潜在客户群、合作伙伴或电力系统知晓该公司的群体,必然会影响A公司的商业信誉和电力系统对公司的社会评价。
鉴于刘某已将朋友圈发布的上述内容设为隐私照片,事实上停止对A公司的侵权行为,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双方都未上诉。(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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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侮辱环卫工 粗俗言论引在场市民不满
天气这么热,当你看到环卫工人汗流浃背地清扫马路,你一定能体会到这种辛苦的付出。然而,6月18日晚间,在大连甘井子区千山路与苍山路交会路口,却发生了一起 " 当众侮辱环卫工 " 事件。
当时,62岁的老环卫工黄占昌在捡拾马路上的垃圾时,被一辆 SUV 撞倒。难以理解的是,面对倒地的黄占昌,车上一名男子当众对其进行侮辱,发表了 " 你是垃圾 "、" 信不信我撞死你 " 等过激言论,不少现场市民气愤不已。
车上男子当众侮辱环卫工
事情发生在6月18日20 时许,地点位于甘井子区千山路与苍山路交会路口。
目击市民朱女士说,被撞倒的是个老环卫工,当时半倒半坐在地上。环卫工人捂着脚踝部位,好像受了伤。
肇事车辆是一辆国产 SUV,司机是一名带着眼镜的年轻小伙。朱女士说,SUV 车上坐了几个人,其中有一名年长的男子,对着环卫工人发飙。" 你是垃圾 "、" 环卫工怎么了?信不信我撞死你 ……"
" 这些言论太刺耳了!" 朱女士说,在男子辱骂过程中,老环卫工并未与之争吵。在他身旁,另一名环卫工在查看他的伤势。而后,交警和急救车赶到现场,老环卫工被送医检查。
朱女士说,回到家后,男子侮辱性的言论在她耳边挥之不去。她说,天气这么热,环卫工人为了保持城市环境整洁,经常是汗流浃背地清扫马路。可以说,每个市民每天所走过的每一寸马路,都是环卫工用扫把丈量过的,作为城市居民,应该尊重他们的辛苦付出," 怎么可以当众侮辱呢,这简直太过分了!"
侮辱性言论引在场市民不满
男子侮辱性的言论,老环卫工的作业班长唐占梅也听到了。
唐占梅说,老环卫工今年62岁,叫黄占昌,清扫马路已经有几年时间了。当晚,唐占梅在距离事发现场几百米远的位置作业,她突然接到了黄占昌打来的电话。黄占昌称,他被一辆车撞到了,希望唐班长能把他送到医院。唐占梅一路小跑赶了过去,发现肇事方有一名男子正在辱骂黄占昌。
" 这些话太不中听了嘛,简直是在侮辱人格!" 唐占梅说,这本不是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可男子的言论让她听了很生气。不过,她还是压住了火气,没有与之针锋相对。
不少市民看到男子的举动后,都觉得他的行为太不应该了。" 人家受伤倒地想去医院看看,于情于理都没有问题,怎么能拿职业来攻击他呢?" 有市民分析,男子之所以发怒,可能认为环卫工在 " 碰瓷 "," 但显而易见的是,被撞时那名环卫工人正在作业。"
肇事司机称 " 别和他一般见识 "
在现场,黄占昌告诉唐班长,感觉脚踝部位疼痛、不能动弹,头部有眩晕感。急救车把黄占昌送到医院,经检查没有大碍。在医院里,唐占梅见到了肇事司机。" 小伙的态度还不错,得知伤者没事大事,他也跟着放心了。" 唐占梅问肇事司机," 车上那个人是谁,为啥要如此对待老黄?" 小伙表示,那人是他的舅舅,希望唐占梅 " 别和他一般见识 "。
那么,事故是怎么发生的?经了解,当时黄占昌看到马路中央有一个白色的塑料袋,他上前准备把塑料袋拾走的时候发生了意外。记者梳理多起环卫工人遭遇车祸的案例发现,很多情况都是在类似情形下发生的。其中,环卫工人捡拾 " 车窗抛物 " 的垃圾时被撞的案例并不少见。从车窗抛出的垃圾散落在路面上,环卫工人到路中央清理时,风险就会与他们相伴。因此,车上驾乘人员一定要改正车窗抛物的不良习惯;同时,环卫工人在作业时,也一定要观察路面情况,注意避让往来的车辆。(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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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被两女殴打 婴儿尿不湿随手扔地上拒不拾起
四川南充阆中市一名55岁女环卫工6月2日在街头被两名女子殴打,起因只为一片尿不湿。
阆中市环境管理处业务一股罗姓股长6月3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双方因言语发生冲突,女环卫工被诊断为脑震荡,在住院治疗。阆中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工作人员说,目前该案仍在调查。
阆中市广播电视台官方微信“无线阆中”发布消息称,6月2日上午11点,两名推着婴儿车的女子行至白果树街,将换下的婴儿尿不湿随手扔在地上,负责清扫这一路段的环卫工人侯兴芬看见后便上前制止。其中一女子听后不悦便将尿不湿一脚踹到街中央,并说道:“我偏不捡,你能把我怎样?”于是双方发生口角争执,随后两女子冲上前去对环卫工大打出手,围观群众纷纷上前劝解,此事才得以平息。
阆中市环卫处业务一股罗股长说,据其了解,事发当天侯兴芬看到两女子将尿不湿丢在地上,要求对方捡起时,对方表示“你扫地,就该你捡”,而后双方言语上肯定都有问题,就发生了冲突。
事发商店店员告诉澎湃新闻,当时两名女子正在店内买东西,小孩将原本放在婴儿车上的尿不湿扯出丢在地上,女环卫工正好打扫到此处,看见尿不湿后说“乱丢尿不湿,没素质”,其中一名女子辩解道“不是我扔的,是小孩扯出来的,我一会儿就捡”,环卫工仍然称其没素质,于是女子将尿不湿踹至路中央并称“今天就不捡了”,后双方发生冲突抓扯在一起。
罗姓股长说,侯兴芬已在环卫处工作多年,经阆中市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脑震荡,软组织受伤,目前在住院治疗。警方已介入调查处理。
阆中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工作人员说,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取证,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相关详情不便透露。(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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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晚到误机掌掴女员工被拘 被法航永久拒载或上黑名单
2017年6月3日讯,武汉名校女博士晚到误机,大闹机场掌掴女员工被拘。记者从武汉天河机场获悉,法航将打人女博士列入黑名单,全球范围拒绝承运;也就是说,该旅客在全球范围内将无法再坐法航航班。
旅客情绪失控,冲进工作区域掌掴机场地服公司值机员
6月1日上午,武汉天河机场国际航站楼发生了一起晚到旅客情绪失控,冲进工作区域掌掴机场地服公司值机员的事件。当日,湖北机场地服公司相关负责人前往医院看望了受伤员工。6月2日上午,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前往受伤员工家中慰问,向该员工颁发了“委屈奖”。
据悉,该旅客系武汉名校女博士,机场公安局已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该旅客乘机的法航决定将其列入黑名单,在全球范围拒绝承运。也就是说,该旅客在全球范围内将无法再坐法航航班。
今日,湖北空港实业发展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机场地服亦在向中国民航局申请将这名旅客列入中国民航黑名单旅客。一旦该申请成功获批,旅客就无法乘坐国内任何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也就是这名女博士在国内也坐不了飞机了。一旦进入该黑名单后,该旅客在国内就无法购买机票。至于这次申请对这名旅客在多长时间之内会被拒售机票,究竟是两年还是更长时间?相关人人士还在研究中。
湖北空港实业发展公司郑重声明称,坚决维护所属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尊严,决不允许非法粗暴对待员工。在此,提醒广大旅客乘机出行时一定要提前预留时间,以免耽误行程。遇事请务必保持冷静,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自身诉求。切勿一时冲动,自酿苦果。(楚天都市报)来源:北京晚报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