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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提取材料简化:9月1日起带上身份证就能办

2017-08-29 20:13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8月29日讯,自9月1日起,中直机关单位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也可以一张身份证加一张申请表,就为购买北京市内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记者刚刚从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获悉,为了方便缴存职工,19种提取情况的提取材料进行较大幅度精简,原业务办理过程中需提交的异地购房证明、社保证明、无房证明、退休证明、离职证明、收入证明、补缴证明等7项证明材料全部取消,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租房合同、租房发票等5种材料的复印件也将取消。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市内购买商品房并完成网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在京无住房且租房和法定退休销户等5种常见提取类型仅需提供身份证,填写相应申请表即可完成办理。此外,购房人与配偶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顺序不分先后。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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