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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4年前“杀人案”再审宣判:4名嫌疑人今被改判无罪

2017-09-12 14:16 编辑:TF008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9月12日讯,今天上午,福建宁德“杀人凶手”缪新华及他的4名家人,在案发14年之后,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改判无罪。此前法院认定缪新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4名家人则被认定助其分尸或藏尸,犯包庇罪,分别获刑3至8年不等。

缪家墙上的鸣冤布告悬挂多年

缪新华卷入的案件发生在2003年4月6日。彼时福建省宁德市双城镇一名杨姓女子遭杀害、分尸,其前男友缪新华进入警方侦查视野。2005年8月,宁德中院判处缪新华死刑,4名家人刑期被增加到3至8年不等。2006年,福建省高院二审改判缪新华死缓,其家人刑期不变。入狱服刑的缪新华及家人此后开始不断申诉。

在二审判决里,缪新华是这样杀死了前女友杨某:案发当天,缪新华与杨某发生争执,随后用右手掐住杨某脖子,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此后,缪新华的父亲、二弟用菜刀、砧板等将杨某分尸。接着,他们与缪新华三弟、叔叔一起,将装有尸块、被害人衣裤等物的塑料包装袋运至一处废旧房子抛弃。

缪新华的申诉律师毛立新告诉记者,案件存在不少疑点。例如,该案被认定的作案工具未被警方发现人的血液成分,缪新华等人供述的现场也未检出杨某的血迹。此外,所谓抛尸现场、抛尸用的塑料袋均没提取到缪新华等人的脚印、指纹等痕迹。

“口供的合法性、真实性也是很大问题。”毛立新说,“综合分析,全案没有能够直接指向当事人的物证。”
2016年,福建省高院对缪新华申诉一案立案复查。2017年7月,缪新华在狱中收到了再审决定书。 据中国青年报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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