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9日讯,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继前不久北京一家律所举报苹果涉嫌垄断后,四川一家律所近日也向反垄断的执法部门——国家工商总局举报苹果涉嫌垄断。该律师对外发布声明称,已接受了31款受损应用程序开发者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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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苹果发布声明称,大部分从中国提交的APP都可以在48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内得到审核和通过,还表示App Store发布的指南对所有开发者等效视之。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尚未对此做出公开回应。
8月8日,受国内28家应用软件开发商的委托,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正式向国家反垄断的执法部门举报苹果涉嫌垄断,请求执法机构对苹果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近日,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也对外发布消息称,已向工商总局提起了对苹果应用市场的反垄断举报。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徐云律师说,“我们的举报请求有三个,一个是请求执法机构对苹果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调查,第二个请求执法机构责令苹果停止这种违法行为,第三个,请求执法机构对苹果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据介绍,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的举报,是接受了31款受损应用程序开发者的委托。经整理、分析,他们发现近期开发者投诉的受损情形,集中在苹果应用商店无正当理由拒绝与开发者交易。“30个左右的开发者,他们开发的APP均被苹果以不符合苹果4.3条款的理由而下架,在下架之前,这些APP是通过苹果的审核。”
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苹果公司的审查指南4.3款较为笼统。徐云律师介绍说,根据他的了解,部分开发者因苹果方面的突然下架而损失惨重。“对于开发者来讲,特别是个体或者自然人开发者,从一个的app开发,到投入运营到累计用户数量,这个过程会承担非常大的成本,我们了解到一些APP的用户数量都达到30万甚至是50万,下架以后对开发者本人的损失影响巨大。”
一名遭下架的个人开发者告诉记者,他开发的是一款约婚类的应用软件,目前他的程序已有一个半月没有上线,每天都在损失上千名用户。“突然以邮件的形式通知我处罚,并没有提前给个警告或者沟通,关键是软件上线的时候是通过审核的,现在下架又没有给任何反驳机会,这可能是市场垄断。我按照苹果的指示,进行修改并且和他们联系,给出的回复都是模版形式。”
另一位个人开发者说,他设计开发的是一款交友软件,客户群体主要来自全世界范围内的单身农民,一个月前,也遭到苹果方面的突然下架,这让他感到莫名其妙。下架后,他开发的交友软件每天都在流失老用户,间接和直接损失达到100万。“我的app在苹果平台上线而且平稳运行一年多以后,突然说我违反了他们的规定,因为上线的时候通过审核,是合规的,现在又突然不合规了。”
苹果公司至今并未正面回应各方质疑,只是在举报后发布声明称,大部分从中国提交的App都可以在48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内得到审核和通过,还表示App Store发布的指南对所有开发者一视同仁。
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最先提起反垄断举报调查的,这家律所近日发出声明称,自向有关部门提起反垄断举报以来,又有14家开发者涉及的22款受损应用程序明确加入他们的集体行动,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央广网 孟哲)
(原标题:苹果涉嫌垄断再遭举报 工商总局尚未回应)
延伸阅读
苹果首被举报垄断 只因没有正当理由下架APP软件?
部分专家认为,没有正当理由下架APP软件,以及不恢复上架,甚至是封禁开发者账号,实质上是一种拒绝交易的行为,而30%的提成则 “定价过高”。除此之外,苹果还存在差别待遇、搭售等备受争议的行为,而且此行为产生多方面的反竞争效应,会严重排除和限制竞争,导致竞争不充分。
2017年8月8日下午,北京市达晓律师事务所向发改委、工商总局举报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举报函中指出苹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拒绝交易、差别待遇、搭售/附条件交易、定价过高四项。
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提出的相关市场界定为“iOS系统下的智能终端应用程序销售平台”、“中国大陆市场”,认为苹果公司在相关市场具有绝对的支配地位,并在举报函中称,已将全案事实一并呈送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察与反垄断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并提出“对苹果立案调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三项举报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
北京市达晓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蔚告诉记者:“对于我们的举报,(执法机构)应该给书面答复,如果正式立案调查就会给出调查结果。”不过,执法机构的回复并没有规定期限。
四项行为涉嫌垄断
“我太想投诉了,”一位上海游戏公司开发者告诉记者:“一个很模糊的4.3条款,就把应用下架了,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下架具体原因。新游戏提交审核时又说我们有第三方支付,但实际我们根本没接任何第三方支付,已经提交一个多月了,就是不给过审。”
4.3条款指 “垃圾应用”,诸如一个应用程序内的多个版本,或大量重复的应用,均被视为垃圾应用。研究机构ASO100近期抽样调研了2017年以来苹果商店延迟审核案例,并指出,因4.3条款导致App延迟审查的案例有615例,占比55.31%。同时,4.3条款导致的账号延迟审查案例193例,占比48.86%。
2016年下半年以来,苹果公司宣布“为了保障用户安全”,开始评估并移除不能在App Store上发挥作用、年代久远或是不符合审核规定的App。根据ASO100提供数据,2017年以来,中国区被下架App数量达到940932个,且每日下架量均保持在2000个以上。
2016年以来,达晓律师事务所受国内移动应用程序开发者及消费者的咨询委托,开始筹备此次举报行动。2017年4月,达晓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召集遭苹果应用商店下架的开发者采取集体行动的公告》,宣布在调查中发现苹果公司在运营App Store过程中可能存在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违反国家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的法规、规章的行为,存在损害移动应用程序开发者、运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能,并召集自2008年以来遭苹果应用商店下架处理的移动应用程序的中国开发者,拟发起针对App Store的涉嫌违法和侵权行为的集体行动。
2017年6月,苹果对打赏行为征收30%提成事件爆发,该事件同样被达晓律师事务所纳入调查范畴。7月,包括吴汉东、时建中、杨明等多位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垄断法知名专家参加苹果智能终端应用市场涉垄断问题研讨会。
与会专家认为,没有正当理由下架APP软件,以及不恢复上架,甚至是封禁开发者账号,实质上是一种拒绝交易的行为,而30%的提成则 “定价过高”。除此之外,苹果还存在差别待遇、搭售等备受争议的行为,而且此行为产生多方面的反竞争效应,会严重排除和限制竞争,导致竞争不充分。因此,专家建议应用开发者、第三方支付公司、内容提供者依据我国《反垄断法》第17条,寻求救济。
苹果首次被告垄断
这是苹果公司在国内首次被举报“垄断”。28家国内应用厂商提供了苹果涉嫌垄断的相关证据,且林蔚告诉记者,“召集行动仍在持续中”。
中国已经成为苹果最重要的市场。根据App Annie数据,2016年Q3,苹果中国区应用商店收入17亿美元,超越美国,成为苹果全球最大的应用市场。2016年Q4,中国区收入超过20亿美元,蝉联冠军,并且创造了历史纪录。App Annie指出,正是因为中国市场的亮眼表现,推动了整个iOS 应用市场的收入增长。据统计,中国市场几乎贡献了全球iOS应用商店收入增长的一半。
而且,应用商店收入仍在高速增长。2016财年(2015年9月-2016年9月),苹果全财年来自应用商店的收入达到243亿美元。而2017财年前三季度,苹果应用上商店收入分别为71.7亿美元、70.4亿美元、72.7亿美元,累计达214.8亿美元。
不过,需要指出,虽然在中国赚取庞大利润,但苹果应用商店在中国并没有运营实体。林蔚介绍,App store在中国的服务属于典型的经营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苹果公司应当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但苹果公司自2008年提供应用程序销售平台服务以来,至今未在中国设立运营实体,也从未依法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而是通过在美国的苹果公司以跨境服务的方式提供服务。达晓律师事务所在举报函中指出:“这违反了中国互联网监管,也不利于竞争领域的监管。另一方面,缺少公司实体,也为开发者、消费者的投诉、沟通设立了进一步障碍。”
此前,中国企业曾联合向执法机构举报微软、高通的垄断行为,而执法机构也先后对微软、高通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2015年,高通被发改委处以60.88亿元罚款,并作出整改,而微软反垄断目前仍在进行之中。不过,暂无法确定执法机构是否会对苹果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来源:新浪新闻)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腾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