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这几类困难学生每月生活补助提高 助学补助范围进一步扩大
2017年10月19日讯,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本市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具有本市学籍的四类寄宿学生,以及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具有本市户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残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240元提高至小学每人每月300元、初中及以上每人每月3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同时免收住宿费。
资料图 (仅供配图使用)
义务教育阶段四类寄宿学生包括:
具有本市学籍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寄宿学生
具有本市学籍在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寄宿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
具有本市学籍在十个远郊区公办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就读的寄宿学生
具有本市学籍在本市工读学校就读的寄宿学生
助学补助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新的助学补助范围调整为:
具有本市学籍,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工读学生及户籍在山区的学生,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给予助学补助。
在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具有本市户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和教科书费,寄宿生免收寄宿费,同时每人每年发放300元助学补助。
生活补助、助学补助以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和教科书费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保障,免住宿费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负担。
北京晚报记者 牛伟坤
编辑 王雅贤
(原标题:这几类困难学生每月生活补助提高,还免交住宿费 助学补助范围也有所扩大!)
来源:微信公众号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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