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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四大消费警示发布 旅游被收取“年龄附加费”可举报

2017-10-24 11:07 编辑:admin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10月24日讯,重阳节将至,中消协今天上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老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投资理财、旅游出行、居家养老方面的注意事项,其中特别提出,部分旅行社针对老年人要求的“年龄附加费”是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老人可以第一时间向旅游主管部门反映,保留相关证据,及时维权。

资料图 李嘉/北晚新视觉供图

养生有门道 保健品不是药

现象:

80岁的李大爷看到广告称,听讲座可免费申领2360元五行养生表一块、298元智能手杖一根和128元智能暖手宝一个,于是和老伴报名参加,最终以7680元的价格,买了两台空气净化器及三张过滤网,回家试机发现其中一台空气净化器存在质量问题。但购买时销售公司没有给发票,老人也不知道销售公司的具体名称和地址,再联系销售人员退货时,对方不再接听电话。

养生讲座、有奖听课、“专家”坐诊、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家访送礼、会员优惠……近年来,一些无良经营者利用老年人信息相对封闭、需要陪伴、渴望健康等特点,忽悠老年人盲目购买高价保健品,甚至扯上国家“惠民工程”、“政府补贴”等光鲜旗号,假借境内外著名医药科研院所、基金会、行业协会等高大上名头,顶着博士、教授、研究员、诺贝尔获得者等各种头衔,将其产品标榜为国内重大发明或国际科技领先成果,包装成能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提醒:

李大爷的遭遇并不复杂,无非是商家打着送面、送油、送鸡蛋、送保健品的小恩小惠,让老年人在不知不觉中中了招。中消协再次提醒,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法规禁止宣传保健品有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吹嘘为灵丹妙药或片面夸大药品毒副作用的虚假宣传。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替代其他食品,要坚持均衡饮食,过度服用保健食品,非但不能保健,相反会损害健康。

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及批准文号,检查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遇到“套近乎”的推销者,要高度警惕尽量远离,更不要把联系电话和家庭地址透露给对方。切忌通过传销等非法途径购买保健食品。

免费游是假 年龄附加费违法

现象:

张女士72岁的母亲参加泰国游,却被告知老人年龄超标,要加收300元“年龄附加费”;70岁的李先生和老伴参团去澳大利亚、新西兰旅行,除缴团费外还被收取了1200元“年龄附加费”。一些旅行社针对老人群体加收费用不是因为老龄需要提供特殊服务,增加了旅行社的成本,而是因为老人消费能力偏低,少购物、不购物会给旅行社带来收入减少,就用超龄收费来弥补损失,这种歧视做法在所有国家都是违法的。

胡奶奶参加了一家老年保健品店答谢客户的短途游,两天包吃包住只要100元,最终老人买了各4盒氨基酸和氧能源,总共花去两万多元。

提醒:

“年龄附加费”是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报团时,要仔细阅读旅游合同内容,检查附加收费、行程路线、收费项目等条款是否合理后再签字和缴费,此外还要当心团购价背后的陷阱。一些旅行社会以“团购价”、“低价团”、“免费游”等广告吸引旅游者上门,在行程路线、交通工具、住宿条件等方面服务大打折扣。因此,老年消费者在选择旅游社和产品时不要单纯以价格为导向,要多关注旅游产品的品质,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选择旅游线路。

非旅行社是不允许组团旅游的,保健品公司为推销产品组织“免费旅游”,大部分时间都在推销,老年人如有出游计划,应该选择正规旅行社,千万莫占这种“免费旅游”的便宜。

投资有风险 并非储蓄存款

现象:

不少老人在买银行理财时,误以为等于储蓄存款;预期收益等于实际收益;口头宣传等于合同约定;别人说“好”的就会适合自己;投资理财等于投资发财。

提醒:

老人需清晰了解产品的发行与签约机构、保本与否、投资方向、预期收益率等,一定要明确自己所购买的产品类型,避免某些销售人员以“存款”、“理财产品”名义推销保险;还需要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对投资收益的收益和流动性需求。老人一定进行多元化投资,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此外,买保险赠送礼品、返还佣金等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如果消费者要求兑现,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涉房要小心 多和子女商量

现象

有的老人根据所谓“理财人”介绍,以房屋作为抵押贷到款项,然后投资高息“理财项目”,结果不光收益和本金得不到归还,连自己的房子也被强制过户。

提醒:在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处理本人所有房产时应审慎行使民事权利,不要轻信投资高额回报的言论。老年人应多与子女、家人协商,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正确分析投资理财的后果,认真阅读合同或协议,切不可草率签字或支付预付款等费用。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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