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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协投诉部主任陈凤翔: 应设置老年人消费“犹豫期”

2017-10-28 19:49 编辑:admin 来源:网络

2017年10月28日讯,今天,一场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的“老年保健与消费维权大家谈”活动,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老年保健品消费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有关专家建议应设置老年人消费“犹豫期”条款,对于老年保健品市场的造假者应该严惩。

资料图 李嘉/北晚新视觉供图

中消协副秘书长刘清指出,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消费群体从数量上居全球首位,老年保健消费市场异常火爆,但保健消费领域相关问题层出不穷,打着保健幌子牟利的不法商家,通过对商品的夸大、虚假宣传,骗取老年消费者的信赖和钱财,扰乱市场秩序,一再突破社会道德和法律底线,亟待有效地规范和管理。

中国外商投资协会投资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杨国华表示,对于老年保健品市场的乱象治理不能只顾表面,应精准打击,坚持源头治理。对于各种骗术要进行持之以恒的消费教育,让老人看到这种骗术就会形成条件反射,自觉抵制。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周邦勇也认为,对于老年保健品市场的造假者应该严惩,在保健用品市场还要用标准进行规范。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老年保健品消费市场的规范应从落实从业企业的主体责任入手,从源头上把控好产品质量和营销行为,行业和社会组织应发挥好在老年消费教育方面的作用,引导广大消费者注重对老年人的家庭呵护与关爱,从商品选择上注意辨真识伪,切实提高保健消费市场的透明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中消协同时提醒老年消费者,在保健品消费中,谨防不法商家的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正确辨识健康养生讲座和电视购物营销;提防免费体检、小恩小惠和所谓的亲情拉拢;识别名头吹嘘和伪科技谎言;认清所谓“会员优惠”和“饥饿营销”伎俩,切实维护自身健康消费权益。

北京市消协投诉部主任陈凤翔呼吁,我国应该在立法立规上保护老年人权益,如设置老年人消费“犹豫期”条款,让老年人可以退换货;对于欺骗老年人的消费行为,应让企业付出更大代价,假一赔三、假一赔十等。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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