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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圆桌审判到法制校长进校园 少年法庭30年挽救数万人

2017-11-02 12:02 编辑:TF008 来源:北京晚报

1987年,北京市法院成立了东城、宣武(西城)、海淀、石景山、房山等第一批少年法庭。从这一年开始,北京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已经走过了30个春秋。三十年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民事案件23900余件,教育挽救了数万名失足未成年人。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北京法院涌现出哪些有特色的少年法庭?法官们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帮助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都做了哪些工作和努力?

海淀法院:教育家长“如何为人父母”

“家长是最伟大的职业,也是最委屈的职业,老师说的太对了!”“怪不得我家那小子以前总不听我的,看来是我的教育方法不对,以后每次上课我都得来听听。”这是一次在海淀法院开展的“亲职教育课堂”上,30余位家长的真实感受。

当天,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乔华老师以《和孩子共同成长》为题,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现场互动等方式传达了“关系大于教育”的理念,帮助家长摒弃以往只关注孩子问题和缺点,以批评打骂为主的教育方式,尝试发现孩子的优点,用肯定的教育方式改善亲子关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曾对100名在押未成年犯出具调查问卷,其结果显示,未成年犯的家庭成长环境较差,57.9%的少年来自于单亲、继亲或婚姻动荡家庭,其中半数以上少年曾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在家庭教育方式上,48%的家庭以溺爱、放任为主,另有23%的家庭以打骂体罚为主。而且有研究表明,人的许多心理发展重要环节在6岁以前便已完成,而6岁以前心理形成的主导者就是家庭。

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海淀法院发现,未成年人犯罪与其家庭监护缺失、父母教育方式不当密切相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

在海淀法院看来,“问题少年”大多是“问题父母”的产物,家庭教育是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因此,教育“问题父母”是挽救“问题少年”的重要举措。

因此,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在全国率先开设“亲职教育课堂”,开创对失足少年父母提供家庭监护责任及教育方法的指导。2013年6月7日,海淀法院“亲职教育课堂”首次开讲,至今已有尚秀云、李玫瑾、陆士桢、孙云晓等多位专家从未成年人成长规律、青春期心理、儿童教育学、法学等方面对家长进行了家庭教育方法的科学指导,听课人员也从失足少年家长逐步扩大到被治安处罚、不起诉少年的监护人及部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当事人。

朝阳法院:“亲情教育”感化失足少年

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专门设有一个“亲情室”。当记者走入亲情室时,能够感受到“家与爱”的气息扑面而来。柔和的光线、淡雅的色彩,温馨的绿植,加之印有少年法庭图标的钟表、法官亲笔书写的名言警句、亲手绘制的漫画和精心设计的桌签点缀其间,随处都能感受到温暖与和谐的氛围。

在朝阳法院看来,亲情在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失足少年而言亦是如此。于是,这些年来,朝阳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一直在用亲情教育感化这些孩子们。据朝阳法院统计,自2007年亲情室设立以来,该院共对400余名失足少年开展亲情教育,其中无一人再犯罪。

“父母不喜欢我,我是被抛弃的……”说这话时,小飞(化名)抹着眼泪。小飞姐妹四人,一心求子的父亲曾打算将小飞送人,在姥姥的跪求下才勉强把她留下。因此,小飞自小落下了心理阴影,觉得父母不喜欢她,也不需要她。带着这个心结,小飞很早就离开了家。

因犯盗窃罪,小飞在朝阳法院受审,她害怕面对家人。打开亲情室的门,见到从外地风尘仆仆赶来的父亲,小飞泪如泉涌。许久未见面的父女在亲情室里长谈了近1个小时,长久以来小飞很少有机会与父亲这样面对面的沟通。法官知道,多年来的委屈与心结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开,但至少父女俩正慢慢尝试互相理解。

庭审中、宣判后,法官不失时机地对小飞开展“亲情教育”,帮助她重新树立信心,学会与家人良好的沟通,并对她进行普法教育,建立正确的金钱观与价值观,并辅导她进行初步的人生规划。

刑期结束后,小飞父女带着锦旗再次来到朝阳法院,感谢法官对他们一家的帮助。小飞告诉法官,她已向父亲正式道歉,现在跟着父母在外地打工,已下定决心好好生活。

“亲情教育”的助力不止来自于未成年被告人的亲人,还有公诉人、辩护人,甚至是被害人。在一起盗窃案件中,被告人小丽与被害人小萌原本是一对好朋友,虽然小丽一念之差偷拿了小萌的巨款,但小萌却从心里愿意谅解和帮助自己的朋友。

开庭当天正值小丽的生日,法官专门安排小萌到庭,共同为小丽庆祝生日。当小萌将亲手制作的生日礼物送给小丽并表示二人永远是好朋友时,小丽瞬间泪崩,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昌平法院:校园内驻有法官屋

2016年5月,昌平法院在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设立了昌平区首个“驻校法官工作室”。以此为平台,驻校法官与学生们畅谈,倾听他们的声音,为他们答疑解惑。

一个孩子曾问法官李娜:“我同学上网有瘾,在网吧彻夜不回,这种情况算不算违法,或者违反其他规定吗?“

李娜告诉他:“校有校规,作为封闭性学校,学生流连在外,夜不归宿,肯定违反校规。虽然直观看并不违反法律法规,但是它的隐患极大。”借由孩子的提问,李娜法官将案件审理中遇到的跟网吧相关的问题向孩子们做了警示。

李娜告诉他们,在网吧财产容易被侵犯,随身手机或其它财物放在身边不注意,很容易被顺手牵羊。而且,作为法官,她见过太多在网吧里发生的伤害案件,有时候打游戏打急了,或者被旁边人嫌弃声音大,都有可能引发大摩擦,从而产生人身伤害。

学生们正值青春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烦恼和挫折。“驻校法官工作室”给孩子们提供了与法官近距离的沟通机会,不仅让孩子们找到了倾诉的窗口,同时也让法官和老师们了解到有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倾向的重点人员,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帮助,防患于未然。

市高级法院:设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

2008年起,北京高院在总结基层法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先后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公益性非政府组织“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合作,设立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

“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有效地解决了救助资金短缺、救助机制衔接不畅等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法院已累计对260余名特困未成年人给予了总计人民币170余万元的救助。他们当中,有来自汶川灾区的留守儿童,也有来自偏远地区的孤贫少年,还有部分残障未成年人。许多未成年人受助后重新开始积极人生,30余人考上大学或中专技校,40余人走上工作岗位。

此外,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形成了以“分析研判、宣教释法、监督回访”为内容的未成年犯减刑假释“三步法”工作机制;石景山法院的“青春护航”帮教基地,是北京市首家综合性涉诉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坚持法院主导下的一对一帮教,成效显著;门头沟法院2015年年初正式将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纳入未成年人审判庭的审理范围,制定了《门头沟区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特色工作机制实施细则》,提出了离婚教育与心理疏导、联动调解与圆桌审判、社会观护与诉讼监护、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四组八项家事特色工作机制。

回顾:北京法院少年法庭30年

1987年,北京市法院成立首批少年法庭。成立之初,少年法庭工作没有既定的模式可以照搬套用,也没有成型的经验可以借鉴参考,只能在摸索中前行。

30年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单纯审理未成人刑事案件,到综合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刑事、民事等案件;从最初的设立于刑事审判庭内部的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发展到全市三级法院均建立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并率先在全国高级法院中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组织机构不断健全。

30年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民事案件23900余件,教育挽救了数万名失足未成年人,对涉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30年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不断积极探索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观护、亲职教育、心理评估干预、法制副校长进校园等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了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司法保护体系,逐步培养、锻炼了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审判队伍,涌现出以尚秀云法官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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