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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批便利措施公布 公积金:港澳台与内地同待遇

2017-12-19 11:23 编辑:TF005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12月19日讯,据新华社 继今年8月集中公布了一批中央各部门出台的便利港澳同胞在内地学习、就业、生活的政策措施后,国务院港澳办18日又公布了新一批便利措施。

新华社图

这批措施包括:一、《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按《意见》要求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细化政策规定。根据这一政策,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同胞均可按照内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实行与内地缴存职工一致的政策规定。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同胞,与内地缴存职工同等享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权利。在内地跨城市就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接手续。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并返回港澳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已下发各地方财政部门、教育局和各直属高校。国家为来内地就读的港澳学生专门设立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参照内地学生奖学金政策体系为港澳学生增设“特等奖”,不但增加了港澳学生的奖学金名额,还大幅提高了奖学金奖励标准。

三、国家社科基金决定参照内地居民待遇,向在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员开放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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