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福利不是“洪水猛兽” 详细“发放指南”在此
快过年了,你是老早就盼着新年福利了,还是报以一声长叹——“没啥可盼的”?好消息!日前,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发放出台新规,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作出了全面具体规定,可谓一份详细的正常福利“发放指南”。
基层工会经费可用于集体福利支出的四个方面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基层工会经费不能用于的八个方面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公道短评
岁末年尾,全国总工会出面帮大家“讨福利”,引得舆论一片叫好。同志们喜大普奔,根源还在于这份福利“发放指南”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这些年,党中央正风肃纪、重拳反腐、狠抓作风建设,正是小切口入手掀起的大变革:小到月饼发放、赠送贺卡年历,细至“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等等,无一例外皆有严格而详细的规定。于是,不乏有的单位以“上头管得紧”为借口,借着“反腐”之名,不加甄别地在员工福利上搞“一刀切”。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强化福利管理,是党风廉洁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不可否认,隐形福利、滥发福利、变相发福利的现象曾一定程度存在,且广受诟病。有网友调侃某些单位,“工资比猴瘦,福利比猪肥”。对于违规发放的“腐利”,毫无疑问应当取缔。
然而,“腐利”与福利,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福利”;《公务员法》也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正常福利,向来是受保护的。如果直接将两者划等号,把以前的“乱发”变成如今的“不发”,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无异于错解了中央的反腐深意,无异于在员工福利问题上的“不作为”。
反腐利剑所向,是贪污腐败、不正之风,是老虎苍蝇、贪官污吏,是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官不能贪腐,但员工正常福利也绝不能少,绝不该让正常福利为反腐利剑所伤。如今,相关部门不断发文要求“保障正常福利”,目的就是纠偏,为的就是打消某些单位的顾虑。正常的员工福利该不该发,答案显而易见;该如何发,已有据可循,不必再缩手缩脚、畏首畏尾。
正常福利不是“洪水猛兽”,健康的人情应该提倡。许多年轻人在大城市独自打拼,一年到头兢兢业业地工作,在单位的时间甚至比在家还多。在逢年过节以及人生的重要节点,单位按规定发放一点福利,所费不多,却可表达集体的关爱与温暖,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新年将近,公道君愿更多辛勤劳动者能够享受到应得的福利,体会这份来自单位的温情。
来源:北京日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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