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凌晨,呼和浩特警方对发布不实报道、造谣蒙牛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在这个三人团伙中,编辑杨某某负责寻找热门帖子重新编辑后发到后台,部门主管杨某负责提供热搜词下达指令给杨某某并负责发布到网站前台;公司运营负责人彭某负责发帖标题及内容的审核通过。目前此三人已羁押于和林格尔县公安局看守所。

新华社图
这是针对内蒙古的乳品企业的第三波谣言。此轮谣言从2017年10月起在微信群和朋友圈流传,迷惑了众多老年消费者。接到企业报警后,呼市、和林格尔县警方高度关注,联合出动多名干警分赴湖北、黑龙江、江西、广东等地辗转千里取证,取得证据后依法对这个犯罪团伙采取强制措施,在湖北武汉一举抓获。内蒙古和呼市的政府和主管部门也非常重视此次案件,认为这是对内蒙古乳业乃至中国乳业的恶意造谣,破坏了行业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
此次抓获犯罪团伙,再次证明法律对破坏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业的零容忍。
据悉,呼市警方将对破坏中国乳品行业的犯罪行为一查到底。警方将据现有的线索继续追查网络造谣者,也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将造谣者绳之以法。(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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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紫菜”造谣者被判 我国将建谣言治理制度破除农产品谣言
“蘑菇富含重金属”、“黄鳝喂食避孕药长大”……近年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谣言常常无端而生,不但让市民对菜篮子安全产生了恐慌,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销售。在昨天召开的中国食品发展大会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谣言治理制度,及时发权威信息,对相关谣言加大惩戒力度。

“农产品安全是当下人们关注的重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陈金发表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将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目标,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首先要在标准上下工夫,争取2020年农兽药残留标准超过1万项;同时加快建设果菜茶的标准园、畜禽养殖示范厂和水产化养殖标准化示范厂,力争“十三五”末,规模生产基地全部实现按标生产。此外,加快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线,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行为,推动全国290万家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好安全间隔期和受药期记录;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推行农产品信息证制度。力争“十三五”大部分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实现可追溯。另外,还将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加强农产品安全消费的宣传引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谣言治理制度。
“绿色优质的农产品不仅要‘产’得出来,还要‘运’得出去”,陈金发认为,很多农产品在“运”这个问题上有很多障碍。如何卖得通畅,让消费者吃得舒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昨天的大会还揭晓了“金箸奖2017中国食品标杆企业”、“金箸奖中国食品领军人物”、“金箸奖年度食品大工匠”等奖项。贵州茅台、内蒙古伊利、青岛啤酒、康师傅控股、上海光明乳业、君乐宝乳业、燕京啤酒北京公司等企业获评“年度食品标杆企业”。(记者 杨滨)
“塑料紫菜”造谣者被判一年十个月
据福建晋江市人民法院消息,昨日,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塑料紫菜”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晋江法院查明:2017年4月25日,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在没有依据、未向相关部门反映、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录制“紫菜是塑料做的”视频并发布朋友圈。而后,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就把事情闹大。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4月26日上午,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3万元,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4月26日,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3万元。晋江法院另查明:经检测,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3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晋江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结合其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据人民网来源:北京晚报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