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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保姆殴伤向家政公司索赔 为何需撤诉再另诉?

2018-03-16 10:51 编辑:TF008 来源:北京晚报

2018年3月16日讯,近八旬老太被住家保姆殴打致伤,老人家属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家政公司赔偿40余万元却遭拒,因保姆与家政公司之间并无雇佣关系,老人最终撤诉。法官告知其另行起诉保姆,同时提醒消费者雇保姆时注意家政公司用工形式,搞清谁赔偿的问题。

赵老太是一位大学退休老师,年近八十,腿脚不便,生活自理困难,儿子便通过家政服务公司请保姆许某照顾老母亲。赵老太儿子与家政公司及保姆许某签订了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由许某担任全日住家型保姆,赵老太给付劳动报酬。一天,赵老太的儿子回家,却突然看见保姆将赵老太压倒在床上,用手掐住赵老太的脖子,赵老太喘气困难。他赶紧报警。警察到后将保姆控制住,并带往派出所讯问。

事发后,赵老太前往医院治疗,家属多次与家政公司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但多次被拒绝。无奈,赵老太以侵权为由将家政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0余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实际侵权人是保姆许某,且保姆与家政公司之间并无雇佣关系,保姆的行为亦非履职行为,所以告知赵老太另行起诉许某要求赔偿。最后,赵老太撤回了起诉。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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