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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彤代表 鼓励建立社区0至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

2018-03-17 15:23 编辑:admin 来源:北京晚报

2018年3月17日讯,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伊彤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上会专门带来了一份《关于鼓励建立社区内0岁至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的建议》。

程功 摄 北晚新视觉供图

“目前我国家庭0岁至3岁婴幼儿托育方式选择有限,主要看护方式为由祖辈照护、全职妈妈照护、育婴保姆照护。这些方式各自存在不足,已经难以满足家庭婴幼儿照护需要”,伊彤告诉记者,“婴幼儿托育服务是现代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但是在对这个建议进行的调研中发现,0岁至3岁婴幼儿的托育困境已经成为了很多职业女性的普遍焦虑。”

伊彤给记者列举了一组数据,据统计,我国城市中,3岁以下婴幼儿的入托率不到4%,而发达国家中该比例平均高于30%,“从公共服务层面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如建立社区婴幼儿托育机构、提供社区托育服务,是解决婴幼儿托育问题的重要举措”,伊彤说,“目前社会上托育机构良莠不齐,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一,亟待政府加以引导和扶持。”

对此,伊彤建议说,解决0岁至3岁婴幼儿托育问题、建立健全社区内婴幼儿托育机构,需要综合政府作用和市场调节,分阶段、逐步推进问题解决。

首先,政府各部门应明确责任主体,分工协作,制定相应政策。目前0岁至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部门不明确、管理制度缺失、相关政府部门责任不明确,建议尽快明确0岁至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主管部门,出台发展婴幼儿托育机构的综合性政策,制定符合现阶段实际情况的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管理、监管标准,规范婴幼儿托育市场。

同时,还应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在有条件的省份,新建一批公办0岁至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托育机构的需要,并鼓励民营资本、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社会化托育服务。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提供场地条件、政策支持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开办社区连锁式的托幼看护服务网点;通过考核评估,对一些口碑良好、服务较规范的机构采取备案制,并依据相应规范对其进行管理监督;鼓励社区家庭式幼托机构,依托邻里互助,解决婴幼儿托护问题;引导社会化托幼机构良性竞争,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力量为主体的社区婴幼儿托护服务格局。

伊彤还建议,应加强0岁至3岁婴幼儿托育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从业人员行业标准与培训体系。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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