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偶像练习生”朱正廷所在公司乐华娱乐发布声明,称某微博用户在直播平台直播时对朱正廷多次使用侮辱、谩骂的词语,并在微博平台对朱正廷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了朱正廷的名誉权。对此,乐华娱乐表示将依法追责,并已委托相关律师事务所全权处理。
声明
《偶像练习生》让很多新鲜面孔走到了聚光灯下,朱正廷便是其中之一。不过,人红是非多。乐华娱乐还在声明中表示希望其他网络用户、媒体不要转发、传播相关谩骂信息,共同维护文明的网络环境。
22岁的朱正廷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是乐华娱乐练习生的队长,他们团队包括范丞丞、黄明昊Justin、毕雯珺、丁泽仁、黄新淳、李权哲等人。朱正廷在《偶像练习生》中有很棒的表现,收获了很高的人气,一直是节目中的上位圈练习生。(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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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徐坤律师函曝光 《偶像练习生》选手解约或赔三亿两千万?
2月28日,《偶像练习生》人气选手蔡徐坤被曝起诉“老东家”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3月5日,有媒体曝光《偶像练习生》人气选手蔡徐坤的合约细节,根据合约规定,依照蔡徐坤提前八年解约情况,个人违约赔偿金恐将高达三亿两千万。
2018年2月,蔡徐坤方正式向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解除包括补充合同在内的《演艺娱乐事务独家经纪合同书》。合约中显示,蔡徐坤签约时间从2015年至2023年,当合约期满,若乙方(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没有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则合约期自动延长两年,签约时长实际为十年。
据悉,签下该合约时,蔡徐坤未满18岁。细看合约条款,有很多严苛之处。譬如在蔡徐坤签约前三年,所得佣金的70%都要交给公司,第四至六年,公司拿其60%佣金,第七年至合同结束调整到50%。另外,虽然双方签约时长为八年,但条款显示,若合约期满之后,如果公司方未以书面形式向蔡徐坤发出通知,那么合约期就自动延长两年(即等于签下了十年合约)。在这几年间,如果蔡徐坤单方面想提前解约,那么每提前一年,则需支付每年三百万违约金。 另在2016年,依海公司又让蔡徐坤签订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进一步将之前合同规定的三百万(每年)违约金额调高至三千万(一年)。天价数目令人咋舌。据知情人士分析,依海之所以提出天价违约金,是因为其原本的法人股东上海海尧花了8000万左右制作了《星动亚洲》(蔡徐坤等人之前参与的选秀节目),而公司将做节目支出的制作费成本和艺人或负担的违约金金额划为一谈。知情人士表示:“实际上商业经营风险,不能转嫁艺人。否则大家都可以开个公司,找几个人,亏了,全部让他人背锅,若能这样经营,没有不赚的公司。这不是正常逻辑。”
据圈内人士透露,SWIN成员出道以来几乎零收入,甚至举办粉丝见面会、出专辑等费用成本都是成员分摊,除蔡徐坤外,其他多位成员也有意解约。据了解,SWIN组合另一位成员俞更寅也于2月6日提出上诉。来源:万家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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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侵权周杰伦歌曲?《偶像练习生》回应:深表歉意
2018年2月13日讯,近日,网综《偶像练习生》再惹侵权风波。据悉,该节目选手改编翻唱周杰伦作品《半兽人》进行比赛,并且上架至音乐平台作为选手的数字专辑进行(2元/首)售卖,将原创音乐进行商用,属于非常严重侵权行为。12日晚,节目组发表道歉声明,表示歌曲已经全部下架。
节目组道歉声明
日前,周杰伦粉丝已公开发表质疑,斥责《偶像练习生》的侵权行为。《半兽人》为周杰伦2002年的原创作品,在近期的《偶像练习生》节目中,有部分选手改编翻唱这首歌,随后上架国内音乐平台作为数字专辑售卖作商业用途。
2月12日晚上7点半,《偶像练习生》节目组在官微发表了道歉声明进行回应,表示已经通过合法渠道取得了《半兽人》歌曲在节目中的使用、改编等授权,但确实错误地授权给音乐平台进行下载,现已全部下架,对于这份回应,有些网友表示接受,但更多的人表示“其他歌曲的版权有吗?什么时候补一补?”来源:凤凰网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