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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再取实质性进展:将把教育、医疗、房贷利息等专项扣除?

2018-06-21 18:08 编辑:TF001 来源:长安观察

备受公众关注的个税改革日前再次取得实质性进展,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于19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草案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至每月5000元,还将完善对纳税人的定义,将部分劳动所得项目实行综合征税、优化税率结构、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并增加反避税条款,可谓一次全方位的根本性改革。正如很多业内专家所言,这标志着税收改革进入了“深水区”。

2018年6月1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首次增设专项附加扣除……这标志着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老百姓的工资收入一直在稳步增长,与此同时各类消费品的价格也在上涨。自2011年上调个税免征额以来,社会上关于再次上调免征额的呼声一直较强。本次上调免征额、制定税率结构调整方案,正是顺应民心的一大举措,广大工薪阶层将因此得到直接实惠。

以最新的数据为例,北京市平均月薪为6906元,按现行个税税率计算,每月应缴个税为235.6元;如按本次修正案草案的免征额及税率结构计算,则每月应缴个税为57.2元。老百姓缴税负担的下降契合了当前中国经济扩大内需的发展思路。在中国面临对外贸易摩擦的背景下,个税改革红利对于稳定经济增长的意义不容小觑。

个税改革也意在进一步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可以看出,草案借鉴了很多较为成熟的国际经验。例如,对于纳税人的定义从在中国居住满一年修改为183天,完善了中国的税收管辖权;设立如子女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扣除条款安排,对于体现社会公平、进一步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此外,本次改革拟将工资与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一并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统一超额累进税率,并专门增加了反避税条款。从这些制度安排上看,可以明显感受到我国的个税制度由分类税向综合税转变、进一步提高税收治理征管能力的发展方向。

从目前公布的信息来看,个税免征额的上调与税率结构的调整应该较为确定。笔者认为,这方面存在平衡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收入差异的调整空间,不排除未来会根据地区差异制定相应个税计算标准的可能性。而对于教育、医疗、房贷利息等项目的专项扣除,则可能有一个进一步讨论与细化的过程。一方面,教育与医疗支出的申报与核算方式还需设立详细标准,具体的监管手段也需要不断完善;另一方面,对于房贷利息的规定,也必将考虑到自住房屋与投资性房屋贷款的区别,毕竟这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根本指向,即促进社会公平。

最后,在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征收方式上,个人申报制度如何完善是今后的一个重要问题。结合此次拟定的反避税条款的实施,进一步加强网络化与数字化、整合个人征信系统与个人纳税编码制度,将会是个税改革下一步的实质举措。依托现有的数字化技术水平,建立一个全面的、网络化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系统应该不是难题,这将使我国的税收治理水平更为科学化、现代化。

 

来源:长安观察(作者蔺睿,系西安欧亚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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