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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无需提交资产负债表

2018-06-23 12:44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赵莹莹)“北京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5%至12%,企业可灵活选择确定比例。”日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文件,明确将继续执行企业自主灵活选择缴存比例的政策。昨日,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起,企业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再需要提交资产负债表等7项材料。

据介绍,所谓自主灵活选择缴存比例,是指在北京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中,企业性质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灵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选比例须为整数,无需提交任何证明类材料;非企业性质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但需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中的“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须一致。

何时可以选择确定缴存比例?记者了解到,对于新建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时,在5%至12%范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而对于已建住房公积金的企业,一般在每年6至7月办理“跨年清册核定”业务时,缴存比例每年可调整一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管理中心审批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根据政策要求,单位为职工在5%至12%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单位可以申请在1%至4%范围内选择缴存比例后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次申请降缓缴的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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