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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养猴牵出大案:新晋网红博取关注没多久 警察却找上门

2018-07-04 20:08 编辑:TF008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网络直播平台发展迅猛,有的人为了吸引眼球,快速出名,却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前段时间,来自江苏扬州的小潘成为了新晋网红,她的网络直播吸引大量粉丝围观,甚至把警察都给吸引来了,还由此牵出了一起大案。

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新华社资料图

今年二十多岁的小潘,从去年七月开始在网上直播养猴,并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多条养猴视频。视频中,小猴子穿着各式各样的小衣服,时而上蹿下跳,十分顽皮可爱。许多网友都留言表示,小猴子太可爱了,也想养一只,有的网友还询问如何才能购买到小猴子。

可让小潘万万没想到的是,博取了众多的关注和羡慕才没多久,警察却找上了门。小潘说,根本没想到养猴还会惊动警察。自己平时喜欢很小动物,再加上看到有的直播平台上有人这么做,才动了养猴的心思。

原来,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小潘所养的这只猴子属于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法律明确规定私自买卖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那么小潘所养的猕猴是从哪里买的呢?她有合法收购猕猴的资质吗?

小潘说,她并未取得收购、饲养猕猴的资质,只是2017年6月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有个网名叫晓豆豆的女网友直播养猴,一下就被视频中的小猴子深深吸引了。

在表达了自己也想养一只后,这个叫晓豆豆的女网友表示可以帮助小潘买到猴子,费用是一只一万一千元。于是小潘将钱汇了过去,并去江苏徐州长途汽车站,把猴子接来饲养。

虽然期间有网友给小潘留言,告诉她这不是一般的小猴,而是猕猴,私自饲养是犯法行为,应该送到动物园,但小潘舍不得把猕猴送走,就抱着侥幸心理一直饲养,直到被民警抓获。

落网后,犯罪嫌疑人马某、李某交代,起初他们都是看到有网友直播养猴,觉得可爱,又想博取关注,这才动了买猴的念头。之后经人介绍,他们通过一个宠物QQ群,在河南以8千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小猕猴,并通过“快手”“火山”等网络平台直播养猴。直播期间,马某和李某不仅获得了众多网友的点赞,还有不少网友询问如何购买,这让他们看到了“财路”,决定当个中间商,从中赚取差价。

2017年6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鲍某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共卖出猕猴36只。他们都是把猕猴放在笼子里,丢两个苹果,有时候丢一杯水或奶便放置不管。托运过程中空气气温不适,到饲主手中的饲养不善,都会造成小猕猴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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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上海金山公安分局沈海检查站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名乘客怀中抱着两只猴子,民警随即将该女子带入安检室作进一步检查,结果发现她小腹部分还藏着一只猴子。面对民警的询问,该女子支支吾吾无法说明猴子的来源。检查站民警随即将车上二人移交给属地的金山卫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车上赵某、张某两人为夫妻关系,二人交代了在今年8月的时候在松江佘山游玩时发现山上有几只猴子,便用随身携带的面包和馒头将两只猴子引诱下来后抓捕,随后放进包内带回家中饲养。

在派出所内,记者看到这两只猴子体长都在40厘米左右,分别穿着卡通图案的小衣服,很是可爱。民警告诉记者,经过相关部门鉴定,这两只猴子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虽然夫妻两人自称是为了喜欢小动物而将猕猴诱捕后私自带下山,但是二人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综合央视新闻 中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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