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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代购药被刑拘 致命之处在于他收了5%左右的代购费

2018-08-14 19:16 编辑:TF003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有4年抗癌经历的翟一平没有想到,他会因代购抗癌药失去人身自由。

媒体报道,翟一平2014年罹患肝癌,从2016年开始帮QQ群里的病友从德国代购抗肝癌药,两年下来他成为病友群里的顶梁柱。一年前他干脆辞去了项目经理的工作,从代购药物中获得5%左右的报酬。

上月底,他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拘,现羁押于上海市看守所。截至8月9日,来自广东、福建、海南、江西等地的病友自发写了163封求情信,希望翟一平能早日出来。

翟一平案同陆勇案有诸多相似之处,两位当事人都身患癌症,都苦心钻研成了抗癌药物通,都为众多病友代购了国外抗癌物,都有病友联名或分别向司法机关写信求情。

而陆勇案最终以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作无罪不起诉处理,这让公众悬着的心放了下来。陆案如此结局,律师辩护固然是重要因素(准确找到无罪辩点),但根本原因还是陆勇的代购行为未收任何代购费,这使得他的行为不能认定为“销售”而只是单纯代为“购买”,检察机关指控的“销售假药罪”自然不能成立。

翟一平案致命之处,恰恰在于他收了5%左右的代购费上,使得他的行为认定为“销售”没有问题;而依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进口药物,即可视为假药。因此,上海警方以涉嫌销售假药罪立案追究翟一平,在法律层面上并无问题。

翟案的辩护律师将问题核心置于立法层面,认为将国外代购的真药定性为“假药”并入刑值得商榷。

1997年《刑法》依照《药品管理法》的假药定义,不包括未经批准进口的真药;2001年《药品管理法》修订,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开始被认定为假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犯罪构成要件,这意味着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真药也将被追究刑责。

法律人都知道,生产销售假药罪是个十分重的罪种,最高刑为死刑。该罪同生产销售劣药罪不同,属于行为犯而非结果犯,只要有生产或销售法律意义上的“假药”之行为,就是犯罪,而生产或销售了劣药,必须出现严重后果才是犯罪,而且没有死刑。

这样说来,从发达国家(例如德国)进口按更高技术标准生产出来、疗效优异的真药,只是违反行政管理规范而未经批准进口,即直接认定为“假药”,管理方式着实过于简单。

导致的后果是,销售了未经批准进口的“真药”会触犯销售假药罪,要比生产销售过期疫苗只定为生产销售劣药罪要重得多,明显不符合罪刑均衡的刑法原则。

因此,《药品管理法》关于假药的认定标准,修订调整势在必行,这也与国家层面正推动的进口抗癌药零关税政策、同情给药制度释放的政策善意相呼应。

不过,就算依现行法律规定,翟一平案也不应过于悲观,毕竟他只是象征性地收了5%的代购费,牟利极小(国家药品零售允许20%利润);其代购的进口药,未产生不利后果;众多癌症病友为其喊冤等。综合这些因素,可知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确实不大,最后仍有按罪轻不起诉处理的余地。

跳出个例看,无论是陆勇案还是翟一平案,激起的舆情反馈都是种提醒:当下“未经批准进口药物即可视为假药”的规定,大有改进空间。

延伸阅读

病没治好就“吃”掉一套房,抗癌药都零关税了为啥海外代购还这么火?

病没治好就“吃掉”了一套房子的钱,一两年能花光中低收入家庭的毕生积蓄。刚刚上映的电影《我不是药神》最近刷屏,道出了进口药贵、国产药弱的现状,无奈之下,部分罕见病、危重病患者只能寄望于风险高的海外代购药。

配图与本文无关。纪晨 资料图

打开搜索引擎查询“印度代购药”,里面既有代购公司的广告,也有“印度代购吧”“印度直邮网”,还有各种去印度买药的百度经验。甚至大型电商平台也推出了印度代购药服务,更有专门的“赚客吧”讲解如何通过赴印度代购药赚钱的方式。在微信中,专门的印度药代购公号以及相关微商,更是数不胜数。

尽管今年5月,我国出台了“抗癌药零关税”新政,但测算显示,每名患者能能节省的药费非常有限。相比正式获批进口、且不能进入医保范围的“高价药”,各种海外代购药品,尤其是印度仿制药依然大受欢迎。

“我不想死,我想活,行吗?”在《我不是药神》中,一位身患白血病多年的老人说出了这句台词。笑泪之外,更引发了公众对“天价”药的思考。剧中主人公“程勇”是根据“国内印度代购药第一人陆勇”的真实事件改编的。现实中,罹患白血病的陆勇吃了两年的瑞士抗癌药格列卫,就花了56.4万元。不堪重负的他无奈改用价格便宜的印度仿制药。格列卫在国内每盒售价超过1.3万元,而从印度代购不过千元上下。

有化疗后的病人描述,化疗反应大容易呕吐,如果吃的原厂药吐了出来,无论如何都会想办法咽回去,因为一粒就是好几百块钱。而印度代购药的出现,极大减轻了重病患者的负担。

“印度仿制药相比欧美原厂药物,价格经常只有十分之一甚至还不到。”北京协和医院风湿免疫科主任助理李梦涛教授向知事表示,很多危重病、罕见病患者,都难以负担欧美原厂特效药的高价格,代购药成了他们的重要选择。

但代购印度仿制药不可控因素极多,患者难以避免假药问题。李梦涛教授告诉知事,有代购者怕失去顾客信任,每3片药里放2片假的,1片真的,以维持代购仿制药“有效”的形象,

有报道显示,网上代购境外抗癌药一半以上被证实是假冒药品,患者的悲喜剧轮番上演。即便如此,目前国内对于仿制药的年需求仍然高达千亿元级别。

为了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我国从5月1日起将抗癌药进口关税降为零。5月2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发布优化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对于境外已上市的防治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以及罕见病药品,进口药品注册申请人经研究认为不存在人种差异的,可以提交境外取得的临床试验数据直接申报药品上市注册申请。这也就意味着,部分“救命药”进入内地市场的速度将加快。

不过,在抗癌药零关税后,业内人士预计进口抗癌药价格降幅不会太大,可能在4%上下,对于高价进口药的影响其实只有微小的几百元到上千元而已。因此,更关键的因素是如何让更多抗癌新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以肺动脉高压患者为例,一个月最贵的联合用药与检查费用等可以高达3万元,而且8种相关药品都不在医保范围内,”中国医学科学院肺血管医学重点实验室主任、阜外医院血栓病中心主任荆志成教授说,“在下一轮增补医保药品目录的时候,期待新组建的国家医保局能够考虑纳入这些罕见病用药。”而这,正是无数吃药如吃钱的患者心声。

据介绍,肺动脉高压是一种罕见病,死亡率比较高,默沙东最新在华上市的特效药利奥西呱的价格只有欧洲市场的十分之一,但每个月的药费支出还要8000元。

生命无价,但是人类科技的结晶,是有价的。救命药到底该值什么价?商业利益与公众利益如何平衡?这成为困扰各国的一大难题。

除了一些罕见病、抗癌新药贵得离谱,部分常见病症的专用药物,同样价格不菲。李梦涛教授介绍,治疗中到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的进口特效药雅美罗,每个月的药费也得6000余元,而且在华上市5年依然没有进入医保。

令人欣慰的是,目前部分进口高价药物已经在某些地区成功进入了医保。如深圳已把波生坦纳入到医保中;江苏则将格列卫纳入医保范围等。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上海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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