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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清远特大放火案被告刘纯露获死刑

2018-09-12 11:39 编辑:TF015 来源:北京晚报

造成18人死亡的广东清远"4·24"特大放火案,11日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刘纯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23日,刘纯露与朋友来到广东省英德市英城茶园路的KTV唱歌喝酒。期间,刘纯露进入另一包厢,向一女服务员表白遭拒,心生怨恨,后又与人谈生意,被邻座打岔而致交易不成,心生恼怒,扬言要放火烧掉KTV。

次日凌晨刘纯露来到该KTV一楼大厅,将停放在该处的自用摩托车输油管拔掉,致油箱内的大量汽油流向地面。同行朋友见状阻拦,但刘纯露不顾阻拦,又冲进KTV一楼大厅,用打火机点燃地面上的汽油。汽油发生猛烈燃烧,火势迅速蔓延至KTV整个大厅,将大厅及门口的木门等物品引燃。刘纯露放火后逃离现场。

火灾中18人因没来得及跑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另有4人被消防人员救出。2018年4月24日10时许,刘纯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故意放火,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及他人财物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对其适用死刑。

来源:北京晚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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