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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 1号前发10月工资不享受新政

2018-09-28 11:51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

单位每月几号为你发工资?如果是每月月底发放下月工资,那可就得注意了。从下月1日开始,个税新政的过渡期政策实施,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执行5000元/月的新起征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10月1日前发放10月工资,将不能享受新政的减税红包。

新华社资料图

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不过,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执行新税法过渡期政策。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通知,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过渡期期间,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税率表。 其中,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直到第七级,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同时, 对纳税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

昨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减税情况一表,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在5000元到5万元之间的工薪阶层,都能享受到从100%到18.8%不等的减税幅度。举例来说,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额在5000元以下的工薪族,10月起将不用再缴纳个税,减税比例达100%;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额在10000元的工薪族,10月起个税缴纳额将从745元下降到290元,减税比例在61.6%;而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额在20000元的工薪族,10月起个税缴纳额将从3120元下降到1590元,减税比例为49%。

不过,记者今天上午从不少单位了解到,要享受新的个税起征点必须从10月1日起,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是在每月的月底发放下月的工资,如在9月底发放10月工资,按照发放日期算,该笔工资仍然只能按照3500元的起征点扣除。

“我们单位今天上午就给大家下发了通知,10月份的工资改为在十一小长假后发放,以能享受新的起征点。”北京市某企业的员工告诉记者,既然是10月份的工资,就可以享受减税“红包”,对于单位推迟几天发放的举动他深表欢迎。某单位财务人员也表示,正在学习领会新个税法的政策精神,也让单位员工能真正享受到红利。

本市税务部门也表示,对于个税新政的相关问题,市民可拨打12366税务热线进行咨询。目前,北京市税务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也上线了相关的个税新政专栏,近期还将新增视频讲座的内容,方便市民直观的看懂个税新政。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赵莹莹

编辑:TF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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