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社会

在北京制造枪栓1110件 八人因非法制造枪支罪获刑

2018-10-16 16:36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为牟利,赵某从网上获得了枪栓图纸,并委托罗某、周某、张某等多人进行加工制造,得到成品后通过网络售卖,获利4万余元。警方在嫌疑人暂住地、厂房共查获枪支散件1110件,子弹186发。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对八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不等。

新华社图

本案的八名被告大多是20来岁的年纪,而牵头人赵某今年不过23岁。2016年5月,赵某从网上得到了一个枪栓制造方法的图纸,“我看了一下,制作工艺不复杂,制造一个枪栓大概需要1000至1500元”。

感觉有牟利空间的赵某便通过网上聊天,结识了有制作零件能力的罗某,赵某将图纸提供给了罗某,并先后向罗某定制了枪栓、机匣等共计1000余件。罗某是北京某研究所的数控中心操作工,他接单后又转交给他人生产,通过这笔交易收取赵某加工费13万余元。

而成品到手后,赵某发现罗某加工的质量并不好,需要进行再加工,于是他找到学过车工技术的杨某帮助他挫改零件,并向杨某支付工资。

几个月后,赵某又联系到了经营北京某机械加工厂的周某、张某,委托两人生产更复杂的枪栓部件。每个枪栓都包含至少12种零件,需要通过车、铣、打磨、组装测试等多道程序才能完成。周某、张某与手下三名工人一起加工,而对于自己不能胜任的加工件,周某还委托了他人帮忙加工。

赵某交代,他在收到加工好的散件后,会先把散件组装成完整的枪栓进行测试。组装好的成品长17厘米,呈圆筒状,如果成品不能使用,就需要对零件进行打磨修复。测试完好后,赵某便通过网络寻找买家,共获利4万余元。

2016年11月,在赵某通过快递向买家发货时,包裹被警方截获。在赵某的暂住地,警方查获了枪状物散件900余件,其中433件经鉴定为枪支散件;同时还在周某的厂房内起获了枪状物散件699件,其中677件经鉴定为枪支散件。

警方的扣押决定书显示,在赵某的暂住地内不仅查获了大量枪栓,还有子弹、弹壳、弹夹、枪托、顶针等各类枪支配件,在周某的厂房内还查获了扳机、手柄、护圈等配件。经鉴定,被查获的186发子弹均为5.6mm运动枪弹。

检察机关将赵某等八人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起诉至法院,但赵某认为,其制作的仅仅是枪支零件,而不是完整的枪支。而周某则表示起初并不知道生产的是枪栓,他手下的三名工人也感到冤枉,他们表示自己从始至终都不知情,也没有从中获利。

赵某的辩护人指出,赵某所制的枪支零件主要用于少年射击训练、民间狩猎等枪械,且制作工艺水平差,社会危害性较低。

经审理,三中院认为,赵某等八人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规定,非法制造枪支散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应予惩处。赵某应对本案全部犯罪承担罪责,而周某、张某、罗某均系主犯,但基于其各自所涉非法制造枪支零件的数量及所发挥的作用不同,故应分别承担其所参与犯罪的罪责。

因此,三中院一审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余各被告人依其在犯罪中的作用、犯罪情节综合考量,分别获刑有期徒刑12年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不等。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刘苏雅

编辑:TF003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