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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赌徒拘禁他人后反被拘禁 为逃离房间刺死看守

2018-10-25 12:53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

赌徒张某为赌博向他人借高利贷,超期未还后被对方拘禁在家中讨债。为了逃离房间,张某持刀将看守他的戈某刺死。不过对非法拘禁行为,张某并不感到陌生,就在被人拘禁的一个月前,他就因赌博纠纷对他人实施了非法拘禁,并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今天上午,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惯赌拘禁他人 又被他人拘禁

张某在通州区经营一家棋牌室,曾因赌博三次被处以行政拘留,还两次因犯赌博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9个月。而有关机关的处理并没有让张某收手,他仍然沉迷于赌博不能自拔。

今年1月7日,张某又和朋友一起来到某棋牌室实施赌博。赌博期间,张某发现对方在出老千,他带来的8万元全部输光。

“他们诈骗,被我抓住了。”张某说,当天他们原本是在符某的棋牌室赌博,符某等人是牌局的组织者。因为对方欺诈,于是他和朋友将对方围住,要求对方还钱。

符某的朋友持刀相威胁,逃离了现场,只留下了符某一人。张某等人对符某拳打脚踢,致其轻微伤,随后还将符某带到了张某的暂住地,逼他写下了欠条,直到深夜才放符某离开。

符某出门后就立即报了警,警方将张某抓获并审查案情后,决定对张某取保候审。

然而,获得自由的张某却很快从拘禁者变为了被拘禁者。为了赌博,张某曾向赵某借了5万元高利贷,约定每天要支付1500元利息。但借款后,张某就关机消失无踪。

今年2月,赵某的朋友杨某找到了张某。为了防止张某再次逃债,杨某便指使戈某、金某两人与张某同吃同住同睡。

为逃离房间 持刀刺死讨债者

戈某、金某二人将张某堵在了其暂住地,并轮流看管张某。拘禁持续一周后,张某为了逃离,便在2月6日凌晨决定反抗。

趁着戈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之际,张某拿起了茶几上的水果刀,向戈某的颈部刺了下去。戈某清醒过来开始反击,但为时已晚,很快他就因失血过多丧失了意识,金某见状也逃离了房间,并报了警。

经鉴定,戈某因被锐器刺击颈部,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事发后,赵某、杨某、金某已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捕,目前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

北京市三分检以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将其诉至北京市三中院,死者家属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索赔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93万余元。

今天上午10点,本案在三中院开庭审理。张某刚被带入法庭,死者母亲就难以自抑激动的情绪,不住地抽噎。庭审全程,死者母亲都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哭声。

“人生三大不幸,幼年丧父、中年丧夫、老年丧子,”戈某的妻子哭诉道,戈某父亲双耳失聪,母亲常年患病,出事时儿子还不到两周岁,“我们一家子以后怎么生活啊。”

庭审:自己拘禁他人 却称拘禁很“自由”

对于杀害戈某的情况,张某当庭认可。但他称自己曾因烧伤导致手部残疾,需要双手才能握住一把水果刀,很难控制使用刀的力度和方向,刺到死者的脖子是一个意外,“我掌握不了那么准”。

“他们不让我吃饭喝水,上厕所都得跟他们请假。”庭上,张某称戈某的行为十分过分,还拿出自己拘禁他人时的“自由”相对比,“我让人吃饭、喝水、打电话,随便!”

张某认为,自己的债务是向赵某所借,与戈某等人无关,所以在戈某讨债时,他并不认可。而其拘禁符某的行为则十分合理,因为对方欺骗在先,他要回自己的钱财是很正当的。

“赌博过程所有的收益全是非法的,都应该没收,何来合法?”法官厉声反问张某,张某这才意识到赌博行为的违法性质,低下了头。

张某的辩护人认为,张某非法拘禁符某并未达24小时,且殴打行为发生在非法拘禁前的纠纷过程中,因此其不应构成非法拘禁罪。

而针对故意杀人的情况,被害人对张某实施长期非法拘禁行为,属于严重过错,而考虑到张某手部有残疾,对刀具的控制并不自如,被害人的死亡存在一定的意外因素,因此对其行为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更为恰当。

公诉机关表示,张某虽然手部却有残疾,但仍能参与赌博,说明其手部具有一定的运动能力。而其在被害人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持尖刀刺扎,杀人意图比较明确。虽然被害人存在过错,但被告人赌博成性,其一切罪行都与赌博有关,对于事件的发生心理应有一定的预期,故应与普通人有一定区别。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刘苏雅

编辑:TF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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