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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遛狗不戴嘴套:最高罚1000元 这种情况会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2018-11-15 17:12 编辑:TF003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记者胡弦、通讯员杨阳、实习生钟安琪)治理小区狗患,武汉将出新规,遛狗不挂犬牌、不系束犬链、不戴嘴套的,最高罚1000元。明年1月1日起,新版物业条例将增加狗患治理规定,两次受罚者将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物业如对违规养犬坐视不管的,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

遛狗 张风摄

11月14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新条例吸收了武汉市社会治理和建设“红色物业”的创新实践经验,明确党组织领导下的“三方联动”机制,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协调联动机制。

条例强调了对小区养犬的管理。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市民携犬只出户,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因违反本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严重失信者将被限制任职资格,限制授予荣誉和融资信贷,限制高消费以及出境。

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对物业擅自涨价作出规定。如物业擅自调整约定的物业收费标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等理由,降低服务质量,严重影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正常生活的,由区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延伸阅读
杭州加大养狗管理力度:遛狗必须拴绳 时间、地点都有限制

近日,关于杭州一男性狗主打人事件引起了很多人对文明养狗的关注。昨天上午,杭州市城管委召开公开会议,将于下周启动“文明养犬”集中整治,对不按规定时间遛狗;遛狗不拴狗绳;随地大小便;无证养犬等违规行为从重处理。

11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的徐女士带孩子在小区门口散步时,遇到未拴狗绳的宠物犬。因小狗追逐吓到孩子,徐女士用脚驱赶,因此与犬主金某发生口角,随后被金某殴打致左手环指骨折。目前,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余杭区城市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已经查实涉事犬只属于无证犬,目前已被扣押,并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不得在公园、学校等公共场所遛狗

从今年11月15日至12月底之前,杭州市将启动全市范围内的“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主要整治的内容有:不按规定时间遛狗;遛狗不拴狗绳;随地大小便;无证养犬等。整治期间,对于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行为,将从重处罚,起罚标准从200元提到400元。

根据规定,杭州市区内的遛狗时间为,每天晚上7点至第二天早上7点。遛狗时必须系上狗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并不得进入市场、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车站、航空港以及其他公共场所。遛狗过程中,如果狗狗排泄粪便,要立即清除。在集中整治期间,对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将从重处罚。

以往,城管执法部门大多以教育为主,较少进行处罚。但在集中整治期间,一旦证据确凿,将马上进行罚款。起罚标准从原来的200元提到400元。情节严重的(如未拴狗绳,结果造成伤人等情况)将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

无证养狗最高将罚款5000元

根据规定,被查实没有办理《养犬许可证》的,将进行没收或者捕杀犬只,并对犬主人处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而在集中整治阶段,将对此进行从重处罚,罚款也会往顶格靠。未来还将与物业、社区合作,共同探索管理新模式。

目前犬类执法最大的难点,就是“取证难”。有时接到市民举报,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肇事狗已经不在了。城管部门在此也呼吁大家,在举报时尽量留下视频等确凿证据,便于执法人员处理。而城管也正在探索“文明养犬”的全民共管试点,让社区、物业都一起参与进来。目前,杭州城管已跟西湖区两个小区合作共管,同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文明养犬劝导队,均起到了一定的效果。现在,这两个试点小区的违规养犬问题已明显减少。

据杭州日报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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