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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向法院交付被查封汽车 北京一“女老赖”当庭获刑6个月

2018-12-20 11:55 编辑:TF019 来源:北京晚报

被法院裁定查封名下的汽车等财产后,仍拒不向法院交付被查封的车辆,今天上午10时30分,女子孔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当庭受审。临近中午法官当庭宣判,孔某被认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获刑6个月。

被告人孔某是原来北京一家文化艺术中心的投资人,5年前该中心被吊销营业执照。据公诉人当庭指控,海淀法院于2012年3月6日作出民事调解书,认定该文化艺术中心于同年按期偿还赵先生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28万元。如果该中心出现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的情况,需另负担15万元违约金。

但该中心一直未按调解书还款。2013年赵先生因急性心肌梗塞去世,其妻张女士申请将其变更为申请执行人。后孔某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以该中心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债务为限,对张女士承担清偿责任。

前年5月12日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孔某名下的一辆北京车牌汽车;前年9月23日法院再次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孔某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等内容。然而,孔某经执行人员敦促其执行裁定,仍拒不向法院交付被查封的机动车。

公诉人认为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孔某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且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对其惩处,但可从轻处罚。

法庭上,孔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提出,孔某是初犯、偶犯,平常一贯表现良好,因对法律规定理解不深才导致犯罪发生,主观恶性小,现主动交还车辆,给付欠款100万元,有悔罪表现,希望对被告人从轻从宽处罚。

据了解,在此案审理期间,孔某在其家属的帮助下,已将涉案车辆上交到法院,家属还为孔某偿还了欠款100万元,现调解书中确认的本金已全部交纳,但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未能还清。

孔某当庭认罪。在最后陈述时,她向法庭表示希望从轻处罚。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孔某曾因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不交付被查封的涉案车辆被法院司法拘留,在司法拘留后仍无故拒不交付该车,属于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鉴于孔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家属的帮助下向法院执行局上交了被查封车辆,交纳了大部分欠款,有悔罪表现,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闭庭前,法官当庭宣判,对孔某处以6个月有期徒刑。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林靖 周宇航摄

流程编辑:TF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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