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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款在线课程“用得上的商学课”惹官司 清华大学索赔300余万元

2019-01-09 17:09 编辑:TF020 来源:北京日报

“你有多久,没有投资你自己了?”看到这句话,喜欢在网上学习的人,一定知道这代表着“老路”“用得上的商学课”在线课程。该网络课,还有另一句广告语:每天七分钟,听清华MBA的内容课程。这句话,令清华大学不满,提起诉讼,要求“老路”及其公司,以及播放平台“凤凰FM”网站,停止使用“清华”字样,并赔偿损失300余万元。昨天(9日),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

庭审图 法院提供

“老路”是何许人?“老路”叫路骋,依据网络资料对其的介绍,他是前京东集团副总裁、前聚美POP事业部总经理、清华大学MBA杰出校友、著名天使投资人,也是本案第二被告北京老路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清华大学方面诉称,1998年11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学校取得了“清华”商标,核定服务范围为第41类教育、组织文化教育展览、组织和安排学术讨论会、收费图书馆、书籍出版、录像带制作、学校(教育)培训、教育信息、函授课程。并且,近年来,清华大学在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数量、申请专利数量、SCI收录论文数量等方面,在全国高等院校排名均在前两位。“清华”二字已逐渐成为清华大学的简称,在教育领域享有极高声誉。

而被告方路聘及其公司,制作经营的付费在线课程“用得上的商学课 每天七分钟听清华MBA的内容课程”在被告三凤凰爱听(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手机凤凰网“凤凰FM”网站中进行宣传推广并销售。涉案课程在宣传推广中突出使用了“清华”字样的商标标识,极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被告一、二的课程与清华大学之间存在特定联系,涉嫌实施了虚假和令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该行为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清华大学还提出,涉案课程在网络传播范围极广,在手机凤凰网“凤凰FM”网站平台销量极高,给学校造成损失巨大。“凤凰FM”网站作为经营商,未尽到对被告一、二使用知名度极高的“清华”商标是否获得授权的审核义务,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据此,清华大学要求三被告即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同时赔偿学校经济损失等3106667元。

面对清华大学的起诉,三被告当庭均表示,确实从未获得清华大学的相关授权,但目前已经停止了被诉的侵权行为。

据被告方介绍,课程于2017年9月份上架。令另据此前报道,该课程一上架即为“爆款”:课程上线3个月,销量突破10万+;上线8个月后,全网订阅量超过了30万。“凤凰FM”也提交了销售记录:至案发,销售额净收入是212213.26元。

对于为何广告中出现“清华”字样,被告一、二和“凤凰FM”各执一词。

路聘表示,自己确为2015年清华大学MBA毕业。“清华MBA是指的我,但清华MBA商学课这句广告语不是我方提供的。”路聘还称,“清华MBA商学课”用在标题上的只有凤凰平台,而这是凤凰自行修改的,其提供的清华毕业身份只是描述性使用。

凤凰公司则称,本案中“清华”字样虽然在涉案课程标题中出现,但所用字体,与清华大学的“清华”商标使用的字体并不一致,虽然相似,但不构成“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另外,“凤凰FM”页面中出现的涉案课程介绍,只有标题与主讲人介绍中出现了“清华”字样,且主讲人详情是由被告一、二提供的,在路聘具有清华大学MBA相关履历背景的前提下,将标题定为“清华MBA商学课”也无可厚非。此外,凤凰公司代理人还出示双方微信记录,证明课程的所有图片、文字均系被告一、二提供,凤凰从未对涉案课程的标题、推广文案或者其他文字、图片内容进行编辑修改。

三被告还致提出,清华大学索赔数额畸高。

最终,原被告双方表示可以调解。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高健

流程编辑:TF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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