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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诉足球小将索赔两千万开庭 被告辩称双方未就合同达成一致

2019-01-11 13:33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

因出资培养的足球小将王振澳擅自加盟国外俱乐部,北京万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将王振澳父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支付俱乐部因履行协议而支出的所有费用302万余元,并索赔违约金1700万元。今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记者了解到,朝阳法院受理该案后,始终未能与王振澳父子取得联系,法院依据万达俱乐部申请进行了公告送达。该案曾于去年11月12日第一次开庭,当日王振澳父子未出庭应诉,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后经媒体报道此案,王振澳父子委托律师主动联系法院,今天上午,庭审如期进行。

万达俱乐部诉称,2012年8月4日,俱乐部与王振澳及其父签订了《北京万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派遣球员赴西班牙培训协议书》,约定派遣王振澳作为俱乐部注册业余球员,前往西班牙马德里竞技足球俱乐部接受足球培训。该《培训协议书》同时约定,王振澳年满18岁成为职业球员时,其球员注册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归万达俱乐部所有,如需转会须经俱乐部同意。

万达俱乐部称,2017年6月,包括王振澳在内的俱乐部首批球员职业化,俱乐部决定与王振澳签订职业合同,但多次联系王振澳父子回京签约均未得到答复。2017年9月中旬,俱乐部甚至与王振澳父子失去了联系。

王振澳父子失联两个月后,俱乐部收到了丹麦瓦埃勒足球俱乐部发来的邮件。邮件称王振澳将于2018年1月5日与丹麦瓦埃勒足球俱乐部签订合同。2017年12月7日,万达俱乐部向王振澳父子发送了《律师函》,但均因被拒收而退回。2018年1月,在未取得万达俱乐部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王振澳加盟丹麦瓦埃勒足球俱乐部。

由于王振澳本人正在丹麦踢球,今日由律师代为出庭。被告律师答辩称,万达俱乐部和王振澳之间没有签订职业合同是因为双方对合同的具体内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其后也没有再协商,因此被告不存在违约。

该律师称,王振澳父子手中均没有第三份合同,因此对于违约条款和违约金的内容不认可。此外她认为,万达俱乐部主张的违约金额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但万达俱乐部表示,被告称双方对职业合同没有达成一致并不符合事实。“我们三次微信通知被告回北京签署职业合同,均未收到回复,发送律师函也被退回。所以说,被告根本没有协商的意愿,是恶意违约加盟丹麦瓦埃勒足球俱乐部。我们认为1700万的违约金并不高,因为王的违约至少导致万达俱乐部损失首次转会收益800万元。”

万达俱乐部称,其与王振澳父子总共签过三份培训协议,后两份明确约定了1700万元违约金,“说明他们对足球商业价值和违约后果是有清晰认知的。”

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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