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捐献器官须经系统分配,做到可溯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昨天发布《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强调捐献器官必须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进行分配,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实施捐献器官获取手术。
国家卫健委表示,《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器官获取管理要求,强调在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现场见证下获取捐献器官,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实施捐献器官获取手术。
捐献器官必须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进行分配,保证捐献器官可溯源。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器官分配系统外擅自分配捐献器官,不得干扰、阻碍器官分配。《规定》明确器官分配原则,要求移植医院应当将本院等待者的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器官分配系统,建立等待名单并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强制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分配捐献器官。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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