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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务必“打伞”!吉林榆树刘立军案牵出公检法4名“保护伞”

2019-02-14 15:28 编辑:TF010 来源:长安街知事

近日,长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其中被查处的4人,包括公安局副局长,检察院副部长,法院庭长在内,均与同一起扫黑案有关,而该组织头目曾名列公安部A级通缉令。

此次被查处的4名“保护伞”都是榆树市的公务人员,分别为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建国、市检察院检务管理部原副部长金鑫、市公安局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原侦查员闫晓亮,以及市法院民商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于军伟。

而他们的落马,均与榆树市刘立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相关。根据通报,李建国、金鑫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团伙“放水”,如不予批捕涉黑人员;闫晓亮充当“接线员”,请托刑警大队关照头目刘立军;于军伟则是为刘立军出谋划策,为其高利贷勾当“站台”。

刘立军是谁?去年3月发布的公安部A级通缉令显示,此人出生于1963年8月,榆树人,身高1米72左右。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通报了该案详情:去年4月,在省公安厅的指挥下,榆树市公安局历时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以刘立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目前,已抓获刘立军等涉案犯罪嫌疑人20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折合人民币2亿元。

经工作查明,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刘立军伙同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实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后被判刑入狱。刑满释放后,以天诺小贷公司、天诺房产开发公司为依托,继续勾结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实施诈骗、强迫交易、故意杀人等犯罪手段欺压残害百姓,为非作歹,称霸一方。

当地通报刘立军案详情

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武装部队公文印章罪、持有伪造发票罪、虚假诉讼罪、窝藏罪等。

扫黑务必“打伞”,除恶必须反腐。去年10月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一旦发现政法干警参与其中或充当“保护伞”的,立即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去。

4起涉刘立军案“保护伞”问题详情

1.榆树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建国充当“保护伞”问题。2017年4月,李建国利用职务便利,在调查刘立军、张洪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且收受刘立军2万元。李建国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李建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管理部原副部长金鑫充当“保护伞”问题。2018年1月,金鑫利用职务便利,在榆树市公安局对刘立军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人员李廷俊等人刑事拘留后,接受刘立军请托,请求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在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对李廷俊逮捕时不予批捕。金鑫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金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榆树市公安局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原侦查员闫晓亮充当“保护伞”问题。2017年5月,闫晓亮利用工作便利,在调查刘立军、张洪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接受刘立军请托,请求负责侦查此案的时任榆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给予刘立军关照,导致榆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以未能查出刘立军等人涉黑犯罪为由作出结案处理。2018年1月,闫晓亮明知刘立军、张洪涛涉嫌犯罪,系网上追逃人员,且相关人员被刑事拘留后,仍帮助刘立军、张洪涛之间取得联系。2019年1月,闫晓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榆树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商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于军伟充当“保护伞”问题。2016年6月,于军伟利用职务便利,在榆树市某房地产公司与刘立军高息借贷引发的案件中,积极为刘立军出谋划策,将原本高息借贷案件拆分为两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在未进行法庭调查,也未对借贷金额进行核实的情况下,法院判决所涉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事后,于军伟先后5次收受刘立军4万元。2019年1月,于军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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