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社会

业主称家中漏雨十几年 起诉物业公司并索赔3900元

2019-02-19 11:41 编辑:TF008 来源:北京晚报

不满物业公司只收管理费用而不履行管理责任,造成每次雨季来临自家都遭到雨水浸泡,业主李先生遂起诉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损失,北京海淀法院现已受理此案。

业主李先生诉称,他所住楼房于1986年入住,楼房采用内现浇、外挂板的建筑形式,由于年久失修,外墙板缝之间的防水带逐步老化开裂、脱落,失去防水作用。“从2005年起,每年雨季到来,我家中都会遭到雨水浸泡,尤其是下大雨、刮大风时,家中漏雨现象如同瀑布一样,最严重时室内地面积水深达3厘米。家里的沙发、衣物、皮靴、凉席等常年被雨水浸泡,夏天长绿毛,冬天绿毛变黑斑。”

李先生与物业公司于2002年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与《收缴物业管理费、供暖费协议书》,约定物业公司负责该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角、走廊楼道。

“自房屋开始漏雨后,我每年都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房屋漏雨的问题,而物业管理员只是在意见本上登记所反映的问题,然后让我回家等着。结果却是十多年过去了,年年漏雨、年年反映、年年等着。”

就此李先生认为,自己按照合同约定,年年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却没有按照合同履行物业管理职责,没有竭诚服务业主,造成自己生活的诸多不便和财产损失。因此,他现在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其所受损失3900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林靖 弓正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