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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误入传销窝点逃跑时将人刺死:检方决定不起诉 认定属于正当防卫

2019-03-24 13:42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综合

去年7月,男子盛春平被传销人员以谈恋爱为名骗进窝点。多次口头请求离开被拒并遭对方逼近时,他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挥刺,致对方1人死亡。3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盛春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盛春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杭州市检察院查明:被不起诉人盛春平在网上结识传销人员郭丽(已被判刑)。2018年7月30日,郭丽以谈恋爱为名将盛春平骗至杭州市桐庐县,根据以“天津天狮”名义活动的传销组织安排,郭丽等人接站后将盛春平诱至传销窝点。郭丽、唐国强(已被判刑)等传销人员多次欲将盛春平骗入卧室,意图通过采取“洗脑”、恐吓、体罚、殴打等“抖新人”措施威逼其加入传销组织。盛春平发觉情况异常予以拒绝。后在多次口头请求离开被拒并遭唐国强等人逼近时,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警告,同时提出愿交付随身携带的钱财以求离开,但仍遭拒绝。

之后,事先躲藏的传销人员邓移法、郭传江、刘于浈(三人已被判刑)等人也先后来到客厅。成某某等人陆续向盛春平逼近,盛春平被逼后退,当成某某上前意图夺刀时,盛春平持刀挥刺,划伤成某某右手腕及左颈,刺中成某某的左侧胸部,致心脏破裂,盛春平丢弃随身行李趁乱逃离现场。

成某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成某某系左胸部遭受锐器刺戳作用致心脏破裂,在愈合过程中继续出血,最终引起心包填塞而死亡。

杭州市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盛春平案发时身处封闭的空间,人身自由和安全正在遭受众多不法传销人员侵害。为逃离现场,免受正在进行的严重人身侵害,其被迫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挥刺传销人员的行为,符合《刑法》相关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对盛春平不起诉。

据央视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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