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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近半年319人因虚假诉讼被批捕 157人为有罪判决

2019-05-22 11:12 编辑:TF017 来源:北京晚报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加强虚假诉讼监督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据通报,近半年时间,全国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刑事犯罪案件共批捕206件319人,决定起诉138件315人,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87件157人,均为有罪判决。

在第二个指导性案例中,武汉市蔡甸区法院民事和执行两名庭长因为参与虚假诉讼,被以受贿罪追究刑责。

据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通报,2017年至2019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民事案件5455件,其中2017年办理1920件,2018年办理2883件,2019年第一季度办理652件,上升趋势明显。

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5455起案件中,检察机关提出抗诉114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86件,提出检察建议1529件,移送犯罪线索497件。 王松苗说,自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至2019年3月,近半年时间,全国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刑事犯罪案件共批捕206件319人,决定起诉138件315人,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87件157人,均为有罪判决。

张雪樵说,所办理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在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3927件案件中,借款纠纷2199件,占全部监督案件的56%;劳动合同纠纷474件,占1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69件,占4.3%。

今天的发布会还发布了最高检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在第二起案例中,武汉某投资公司伪造证据、虚构事实,骗取人民法院的四份调解书,在这其中,武汉市蔡甸区法院民二庭原庭长杨某某和执行二庭童某参与其中。

杨某某明知该案在蔡甸区法院无权管辖的情况下,主动建议案件当事方将一案拆分为4个案件起诉;案件转审判庭后,杨某某向承办法官隐瞒上述情况,指示其按照简易程序快速调解结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某又将该案原、被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情况告知该院执行二庭原庭长童某,希望快速执行。在杨某某和童某的参与下,该案迅速执行结案。

武汉市检察院对上述四起案件提起抗诉,2018年1月,武汉市中级法院裁定指令蔡甸区法院再审。2018年11月,蔡甸区法院在审判判决撤销上述四份民事调解书。2017年,杨某某和童某被以受罪最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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